「遺棄罪」「扶養義務」條款修正草案
「遺棄罪」「扶養義務」條款修正草案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父母亂倫、家暴或遺棄子女,子女成年後不扶養父母,免訴遺棄罪修法方向,法務部已達成共識。行政院今將審議民法「扶養義務」條款修正草案,納入減輕或免除子女對不肖父母扶養義務條款,預料可順利通過。 政院高層希望法務部儘快提出刑法「遺棄罪」修正草案,讓行政院院會能在10月底前一併通過民法「扶養義務」、及刑法「遺棄罪」修正草案。 勵馨基金會等社團發現不少棄養、亂倫、家暴個案,子女成年後竟遭當初施暴或性侵的父母反過來找他們拿錢,要求盡扶養義務,如果不從,或父母嫌奉養金太少,還會採取「以刑逼民」方式,控告子女觸犯刑法遺棄罪,要求子女盡扶養義務。 家住基隆市的
本圖千變萬化離開再回本頁即變圖… …本圖千變萬化離開再回本頁即變圖…
詩,圖我之思,伴我人生甜苦;
畫,可借我之思,緩我勞心孤寂。開再回即…
|
上一篇:人生路如九曲,十八彎。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