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1 15:09:55  鞋子

暗戀日記本《第四十一則 》

第四十一則日記:

我是否真該忘記對他的感覺?


你總對我溫柔、對我微笑、對我的好,但這樣,只會讓我更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該放棄?

可是,我曾經是那麼的喜歡他。


而你總是說〝沒關係,還有五年,我可以慢慢的等。〞


黃品皓啊,不需要為我做這麼多事情啊。

我要的,只不過是一個簡簡單單、甜甜蜜蜜的愛情罷了。

如果能拋開身分,那一切都好,或許我就不會這麼辛苦了吧。

然而,我卻沒有這樣的勇氣。


一張紙條傳了過來,打到了我的頭,我回頭,只看見黃品皓邊躲著老師的眼光邊要我看內容。

『雨希,我說過,我不會限制你的自由,更不會去管你愛的人是誰。如果你喜歡洛裔的話,那就去跟他告白吧,我會替你加油的,好嗎?』


紙條上寫著滿滿的話,而我聽到他這般的話,竟不自覺得有了勇氣。


我該告白嗎?

這樣的心情還是在徘徊,不過跟之前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份懦弱的心似乎消失了。

黃品皓,我承諾,如果他不喜歡我的話,我會試著去接受你。

雖然這樣說似乎對黃品皓不太好。

不過,他也希望有個機會吧。

是啊,每個人的心,期盼的每件事物都不同。

像我希望關洛裔能說他喜歡我、像黃品皓希望我愛的人是他,雖然這點他沒有明白的說出來,但是,沒有人會願意看到自己喜歡的女生跟別人打打鬧鬧的吧。


換句話說,或許只要見到自己喜歡的人幸福,那就捨棄自己的幸福吧。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黃品皓,謝謝你給我的勇氣。

關洛裔,謝謝你給我的愛情。

謝亞昕,謝謝你給我的友情。


你們三個,是我一生中最特別的人吧。


──我決定要告白,不管成功或失敗,至少我都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