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1 14:32:17  鞋子

暗戀日記本《第三十則 》

第三十則日記:

我好迷惘,真的。


婚事,我真的該答應嗎?

明明就說好要拋下,為何我就是做不到?明明就說好要放棄那個家,為何我還會留戀?


我真的好迷惘,我該怎麼辦?


沒有快樂、沒有笑容、沒有聲音,我不要再回到那個令我痛苦的家庭,在那邊的我簡直就像個活魁儡,只有區區身體,沒有靈魂,那不是我想要的。

我真的該對他們不理不睬嗎?

他們是我的父母,對我有養育之恩,但是......


我真的好迷惘。


現在的我,不管是對爸爸媽媽,對關洛裔都是一樣,我不知道自己該往何處走。


船到橋頭自然直。現在的我,只能等待嗎?等待著自己不願的事發生?


「其實不用逼迫自己這麼快就選擇答案,只要做你想的,只要事後不後悔,你覺得做這件事有價值,那樣就夠了,懂嗎?」

做自己,想做的?

我心裡是怎麼樣想的?幫爸爸媽媽?還是對他們棄之不理?

「可是,我還是很猶豫。」猶豫,怎麼做才是對大家都好。

「我說過,不用這麼快給自己抉擇,人要冷靜的思考,不要因為外在的環境而影響了妳。就像我也是一樣,你不用因為我的話而決定你要走下一步,人生是靠自己的,沒有認真努力,是沒有辦法成長茁壯的。」

蕭煌恩的話像是給我動力一般,我要認真思考。

關上門,我開始到房間自己想著。


在我的心裡,我是渴望自己怎麼做呢?

幫他們?亦或是對他們不理不睬,就當沒這個爸爸媽媽?


不!這種事,我做不到。

──學長,謝謝你,將我從深淵裡就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