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0 00:40:48小V
精選05.10.2008
從「喇嘛性醜聞」談起
宗薩欽哲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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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教訓就是二千五百年前佛陀給予我們的教誨,他明白告訴我們,「依法不依人」。我們都習慣被某人吸引或依賴某一個人。這個教誨不容易做到,因為「人」終究是個實體,看得見而且時常很具吸引力;然而教誨或佛法卻不可見,有時還枯燥難解。所以我們容易被老師這個可覺知到的實體吸引是有其原因的。當然,西藏的錦緞、佛龕、音樂的繁複性,以及尊貴的頭銜和虔誠教徒提升上師的地位,這些也就都說得通。我們往往喜歡、尊崇、甚至愛上一個言之有理並且教導我們真理的人,這是人類很難除掉的習慣。
我從自身的經驗了解到,當人們評論佛教或佛教徒的時候,常都存在含混不清之處。一個也許行為不端的新近出家僧或甚至在家修行人,常被人如此指責:「他怎麼會做出那種事?他不是佛教徒嗎?」這類的言論使我困惑,它顯示問這問題的人似乎不知道人心如何運作,不懂人的習慣如何發揮功用。不只佛教徒,身為人都有許多事情是我們該做或不該做的。然而多數時候,我們並沒有做該做的,反倒做了不應該做的。這類的道德價值──「應該」或「不應該」做的事──會升高希望和恐懼,並且產生期盼。舉例來說,我們假設並希望法官是公平正直的,但情況常常不是如此,於是我們的失望與高度期待成正比。
當佛陀建議穿著袈裟以及這類的修行,目的是要人們保持專注與自覺。
作為佛教徒的目的是要修習慈悲與智慧,大家要了解,那些道德及形象完美的人常常是最自我、最偏執派別、最高傲的人,因為他們似乎有正當的理由去如此做。相對的,那些到處行為失檢且不莊重的人,常常卻是真正的出離者,也是最虔誠地投入靈修之道的人。
我們過度關注性醜聞,金錢議題雖然更具潛在危險性,但似乎並不太受到重視。社會全然接受供養捐獻的習俗,然而此習慣卻在宗教人士和宗教團體中產生物質主義的心態。內鬥、忌妒,還有推銷自我的人,儘管不是那麼明目張膽,卻仍造成傷害。假如有人被逮著跟別人的老婆在一起,對錯是黑白分明;但假如有人被發現把應該用在佛法上的十萬美金拿去買名貴轎車跟勞力士錶,並且辯稱這是為了利益眾生──這是模糊的灰色地帶。
重要的是,這位住持一定做過許多好事,也曾帶給許多人快樂,所有那些不能因為此一事件而盡毀;那樣是不公平的。如果你習慣只因一件壞事而抹煞一個人所有的善行,世界和平就永遠不可能實現。相反的,一個人終其一生所作的惡行,應該因為他的一件善行而被遺忘、被寬恕。
節錄自悉達多本願佛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