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5 14:43:30moi

《隨筆》2006年11月4日

路上碰到一個有點熟又不太熟的朋友。

他說:開心嗎?我們贏了。

他是指國務機要費那個案子。

我開心嗎?是的,從早上看了報紙後,我就很開心。

不是偵查結果。我早對自己做了心理建設:檢察官辦案靠證據。他不是全知者,他只是在事後做併圖,嘗試將手中的零散的併圖,還原成它本來的面貌,但也只是儘量接近而已。而推理小說家說:案子不好破,不是因為犯罪太精巧,而是利益糾葛太深,辦案過程有無數攔阻你的障礙。*

所以,對於結果,我沒有特別的情緒。

我開心的是,陳瑞仁說的:「台灣人拼了五十年,就盼當家做主,沒想到....」、「(起訴這件案子)真的有點揮淚斬馬謖的感覺」。

從黨外與國民黨,到本土與外來政權,到統獨意識,再到現在的藍綠。是不是就從這個案子開始,讓我們對民主政治的期許回歸到它的根本價值:清廉的、透明化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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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家叫達許‧漢密特,這段話是在詹宏志的〈少年陳瑞仁〉一文中看到的,該文刊載於壹週刊第279期p15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