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8 15:38:57貓 禁獵區
流彈打死少女 疑開槍警遭瘋漢砍傷跌倒
流彈打死少女 疑開槍警遭瘋漢砍傷跌倒 槍口朝上誤傷
【東森新聞報 記者黃琮群、俞家雄/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方17日昨天深夜,為了抓拿刀砍人的男子陳慧芳時,連開24槍。
警方在開槍的過程中,有一發子彈竟命中站在1百公尺外,6樓陽台上的少女林珈華,這名少女在送醫不治身亡。
少女家屬質疑警方用槍不當,才會傷及無辜。
警方解釋說,當時開槍的甘姓員警遭瘋漢砍傷,可能不慎跌倒,槍口朝上誤射才會誤傷少女。
意外發生的地點就在台南市中華東路二段111號,案發後警方圍起封鎖線,地上清楚可見血跡斑斑,及散落在各處的24發彈殼。
為了制伏拿刀砍人的男子陳慧芳(62歲),台南市警方17日深夜開了24槍。
雖然成功射中制止瘋漢行為,但其中卻有一發流彈射傷了遠在1百公尺外,站在6樓陽台上看熱鬧的少女林珈華(14歲)。
由於流彈命中左胸部要害,少女送醫後其況相當危急。
經過急救,最後少女還是宣告不治。
少女母親在急診室外急著大哭,大罵救護車在第一時間只顧救砍人的歹徒,枉顧女兒性命。
家屬也質疑警方用槍不當,才會傷及無辜。
南市第一分局副分局長何茂棠18日做出解釋,指當時瘋漢拿刀亂砍,甘姓員警的下巴、脖子等靠近身體要害與大腿部位身中3刀,造成在開槍還擊時不慎跌倒槍口朝上,才會誤射林姓少女。
針對這起警員鳴槍誤傷少女事件,警政署18日也表達遺憾。
警政署表示,將責成督察室與台南市警局調查,警員用槍時機有無不當。
相關刑責由檢察官釐清,調查結果也將對外界完整說明。
警政署強調,不希望這起流彈誤傷少女事件,引起基層員警未來執勤時用槍時機不必要的顧慮。
【東森新聞報 記者黃琮群、俞家雄/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方17日昨天深夜,為了抓拿刀砍人的男子陳慧芳時,連開24槍。
警方在開槍的過程中,有一發子彈竟命中站在1百公尺外,6樓陽台上的少女林珈華,這名少女在送醫不治身亡。
少女家屬質疑警方用槍不當,才會傷及無辜。
警方解釋說,當時開槍的甘姓員警遭瘋漢砍傷,可能不慎跌倒,槍口朝上誤射才會誤傷少女。
意外發生的地點就在台南市中華東路二段111號,案發後警方圍起封鎖線,地上清楚可見血跡斑斑,及散落在各處的24發彈殼。
為了制伏拿刀砍人的男子陳慧芳(62歲),台南市警方17日深夜開了24槍。
雖然成功射中制止瘋漢行為,但其中卻有一發流彈射傷了遠在1百公尺外,站在6樓陽台上看熱鬧的少女林珈華(14歲)。
由於流彈命中左胸部要害,少女送醫後其況相當危急。
經過急救,最後少女還是宣告不治。
少女母親在急診室外急著大哭,大罵救護車在第一時間只顧救砍人的歹徒,枉顧女兒性命。
家屬也質疑警方用槍不當,才會傷及無辜。
南市第一分局副分局長何茂棠18日做出解釋,指當時瘋漢拿刀亂砍,甘姓員警的下巴、脖子等靠近身體要害與大腿部位身中3刀,造成在開槍還擊時不慎跌倒槍口朝上,才會誤射林姓少女。
針對這起警員鳴槍誤傷少女事件,警政署18日也表達遺憾。
警政署表示,將責成督察室與台南市警局調查,警員用槍時機有無不當。
相關刑責由檢察官釐清,調查結果也將對外界完整說明。
警政署強調,不希望這起流彈誤傷少女事件,引起基層員警未來執勤時用槍時機不必要的顧慮。
純粹發表回覆作測試 XD
實在是...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