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
在這個婚姻裡 撐了十年之後
終於面對它了
一直以來 我總是逃避 嘴上說了千百次 卻沒有行動
昨天把我拿著從網路上印的離婚協議書範本 踏進法院的門
雖然路上有千百個理由還是想躲 還是踏進法院的門
律師跟我說 離婚與小孩監護或撫養可以分開來談 也就是先離婚 再談法律監護或撫養的問題
重點是對方是否有意願 有意願離婚好談 再打監護官司
如果對方連離婚都不要 要法院審理 就會比較複雜 因為要舉證
離婚協議要兩個證人 簽了協議書後 戶政辦理即算離婚
這反而讓我放下一顆心
因為 他不付錢是個常態 只是我知道可以用法院審理部分來要求他賴皮不付的部分 反而有利
答案明確 執行方向就出來了
晚上 回家 小孩的學費袋 還躺在茶几上(早上出門前要他付的) 他人已經離家
打電話告知他要付的義務 提及我經濟上不夠 他必須支付
他還反問我車貸到何時 不可置信的問他 你打算怎麼栽培你的小孩
我車貸還完 你可以完全不管嗎? 那小孩呢?? 與車貸何關
我與他談這十年來 他的責任在哪 我看不見
我要的不是幾次 我給他的註冊費或者安親的費用罷了
兩年前 當我開始跟他拿小孩學費時 他問我為什麼這麼貴
我回他 我已經這樣付了好幾年 他曾經來問我貴嗎? 為什麼要他付時 他嫌貴??
他認為有媽媽靠 我有誰?
甚至批評我 他們家的人對我有什麼看法..........
我回他 我已經不在乎 你們家人對我的看法了
(這句話一出 他明顯的沒有力量了)
告訴他 我要看見的是責任
若沒有 我們的結局 絕對跟他想的不一樣
過去是我不願面對 不是我沒看見 沒感覺
談話結束後 我才知道這是我要走的路 逃~~絕對沒用
我為自己哭 為自己慶幸
搞了半天 總算上路了
因為我不要到嚥氣時 還在不甘心 我這一生沒為自己做這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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