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1 23:46:32Vincent D.
愛的真諦
飛天:
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所以我在文章中才會說道『當這些人假借上帝的旨意,行魔鬼之實時,各種憾事就會一而再的發生。』
而我身邊可以相處的來的基督徒朋友,大部份都是不上教堂,相信主自在心中的(之前我說過這種心靈的平靜跟佛教的佛在心中很類似);即使會上教堂的,也都是跟教會不太來往的。說一句實在話,我自己是個佛教徒,但是我也很少去寺中(廟其實是道教的)。但是我自己從小讀許多佛教經典以及各先賢的論述,我相信『人在世間走,當行世間法』,只要理解前人的智慧,依照自己的法門去走,百川入大海,終究會殊途同歸的到達圓滿之境。(跟一般人誤解不同的是,佛跟菩薩等等並不是神,他們只是早幾年了解世界宇宙的法則,所以整個宇宙像是一間研究所,他們就像是教授跟助教,而佛經其實就像是研究所裡教授寫的參考書,每個學生可以自由選修不同的課程,跟著不同的教授,用最適合自己的方法唸書,有人要死背、有人靠理解,有人寫習題,有人做實驗,法門各有不同。但能不能參悟善知識,念到畢業,並不是靠教授保佑或救贖,而是靠自己努力與學習)
我在台灣除了高中時跟青年社一塊活動了三年(不過是天主教的就是了),還去山地服務呀、聖歌比賽呀、彌撒等等的,就跟教會沒有什麼接觸。到美國因為朋友拉去,去過華人教會的聚餐,但是去過一兩次就感覺很有壓力,因為雖然她們都是笑笑的問你:「要不要來我們教會呀,這個星期日要不要來呀,相不相信主呀」,但是就像我上述的原因,我總覺得笑容的背後,有另一層意涵。或許是我太敏感吧!!
記得我說過我的「敏感體質」嗎?我在寺中以及教堂中,都曾經有過不凡的體驗,所以我相信各個宗教的神,或超人(不是 superman 啦)的存在,也相信到最後每個人都會找到自己的道路,到達最善的終點。就像我剛才所說的,每個人有不同的法門,走不同的道路,用不同的方法用功,只要心存善念作善事,不造業多積德,不只現在的世界會更美好,也是為美好的未來打下基礎。
Masha:
我想其實每個宗教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只是它在演變形成的當中,背後人為加上多少不當的枷鎖與桎梏。天主教與基督教或許因為在歐洲時期,千年來就已經很嚴重的政教不分,所以已經不單純了;你看,即使現在的美國都還是基督教治國。當我看到選民說因為布希每週會上教堂而投他一票時,不禁感覺到「這跟台灣政治人物去媽祖廟抬神轎,有什麼不一樣?」
這裡要離題一下,大家應該還記得「聖鬥士星矢」吧?裡頭的反派結果是高高在上,統領教廷的教皇,但只有身處在最低下階層的那幾位聖鬥士,才感覺到「怪怪的」。而他們的解決方法是什麼呢?他們直接找到他們教裡的神,在戲裡是雅典娜。我不曉得作者有沒有暗諭什麼,但是他很有趣的呈現出,所謂「地上人間神的代表」的那個人或組織,行的卻不是當時那個宗教創立時的宗旨,而質疑教廷或教會的人,卻被視為叛徒,結果他們必須跳過教會,直接與他們宗教當中真正的神面對面,來確定自己以及其宗教的價值。而真正的雅典娜跟教皇很大的差別就是,她只是慈祥的照顧他人,並且不強調自己對世人有多好有多好,即使被釘在石柱/冰船(她一天到晚為了拯救世人自願被釘起來),她也不會拼命去跟別人說。相對的,教皇一方面打著雅典娜的名義,卻行自私之實,一方面以許多的教條教規限制信徒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邪惡的。與他意見不合的,就是邪惡,要放逐,要懲罰,要悔改。
而記得星矢他們在奮戰時,每一次能支撐他們繼續下去,甚至打敗神的力量,是什麼嗎?是『愛』。或是友情、母愛、兄弟之愛、師徒之情(而且大家還覺得一輝跟瞬之間的兄弟之愛互相依賴到有點同性戀的感覺,尤其一個是雄糾糾氣昂昂的哥哥,一個是柔順內斂的弟弟),都是愛的不同型態。他們最後能夠成功不是因為「多麼有 Faith」,而是因為他們回歸到最基本面,相信愛。
所以其實很多人在信仰上面,都沒有在想,自己做的到底跟這個宗教創立,或是自己加入這個宗教時的宗旨,一不一樣,有沒有變了,是不是其實是相違背的。
另外,這是我自己的意見,同志的婚姻權一方面當然是希望能夠享有跟一般人相同的權力,進而被是同為一般的人。所以若一般人可以有選擇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力,同性戀也應該有。而就現實層面來講,作為終身的伴侶勢必會有許多需要面臨解決的問題,像重病的探視權,遺產繼承,小孩身分等等的。這是非常重要也非常實際的生活問題。而就情感面來說,兩個人感情進展到了最後,都會希望有一個很緊密的結合,這是很自然的。
中西部:
其實這就是我會很倒彈的地方,我知道教會的人也是想做善事,但是當長期以來他們不斷強調「我今天做這些善事給你,都是因為神,所以你要去感謝神」,這樣的包裹立法久了,就會讓人壓力很大,好像吃你一口米,要還一輩子的感覺。
基督教對於異教徒的看法我想我沒有說明的權威,但是我的確有個兩個例子。一是我同事,她遇到的這邊華人教會的人,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比一般人『聖潔』,更遑論比起「其他宗教」,所以她都是退避三舍。另一個是我朋友遇到的,他遇到一個基督徒,因為吃素,所以很驕傲的認為自己『打敗佛教徒,終於比佛教徒還更加聖潔了』!!
當然,不可否認許多教友都是在行善事,我高中唸的就是教會學校(不過是天主教),我也參加青年社等等的,知道很多人都是心存善念,我只是覺得心存善念就夠了,如果背後還有其他動機,就會讓人很不舒服。我相信如果沒有這樣的強迫傳福音因素,應該會好多了吧。
尤其最近還聽到美國一個教會死不承認進化論,要求學校當中要教「人類是造物主造的」,我就覺得很荒謬。如果沒有進化論,就不會有這麼多基因的研究,沒有基因的研究,就不會有現代的醫學,那那些教會人士在生病的時候,是要不要吃這些藥,用這些療法呢?我覺得信仰是一回事,『反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更不用說在同性戀等等議題上,利用宗教的力量來讓其他人的生活變的痛苦,更是不應該。
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所以我在文章中才會說道『當這些人假借上帝的旨意,行魔鬼之實時,各種憾事就會一而再的發生。』
而我身邊可以相處的來的基督徒朋友,大部份都是不上教堂,相信主自在心中的(之前我說過這種心靈的平靜跟佛教的佛在心中很類似);即使會上教堂的,也都是跟教會不太來往的。說一句實在話,我自己是個佛教徒,但是我也很少去寺中(廟其實是道教的)。但是我自己從小讀許多佛教經典以及各先賢的論述,我相信『人在世間走,當行世間法』,只要理解前人的智慧,依照自己的法門去走,百川入大海,終究會殊途同歸的到達圓滿之境。(跟一般人誤解不同的是,佛跟菩薩等等並不是神,他們只是早幾年了解世界宇宙的法則,所以整個宇宙像是一間研究所,他們就像是教授跟助教,而佛經其實就像是研究所裡教授寫的參考書,每個學生可以自由選修不同的課程,跟著不同的教授,用最適合自己的方法唸書,有人要死背、有人靠理解,有人寫習題,有人做實驗,法門各有不同。但能不能參悟善知識,念到畢業,並不是靠教授保佑或救贖,而是靠自己努力與學習)
我在台灣除了高中時跟青年社一塊活動了三年(不過是天主教的就是了),還去山地服務呀、聖歌比賽呀、彌撒等等的,就跟教會沒有什麼接觸。到美國因為朋友拉去,去過華人教會的聚餐,但是去過一兩次就感覺很有壓力,因為雖然她們都是笑笑的問你:「要不要來我們教會呀,這個星期日要不要來呀,相不相信主呀」,但是就像我上述的原因,我總覺得笑容的背後,有另一層意涵。或許是我太敏感吧!!
記得我說過我的「敏感體質」嗎?我在寺中以及教堂中,都曾經有過不凡的體驗,所以我相信各個宗教的神,或超人(不是 superman 啦)的存在,也相信到最後每個人都會找到自己的道路,到達最善的終點。就像我剛才所說的,每個人有不同的法門,走不同的道路,用不同的方法用功,只要心存善念作善事,不造業多積德,不只現在的世界會更美好,也是為美好的未來打下基礎。
Masha:
我想其實每個宗教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只是它在演變形成的當中,背後人為加上多少不當的枷鎖與桎梏。天主教與基督教或許因為在歐洲時期,千年來就已經很嚴重的政教不分,所以已經不單純了;你看,即使現在的美國都還是基督教治國。當我看到選民說因為布希每週會上教堂而投他一票時,不禁感覺到「這跟台灣政治人物去媽祖廟抬神轎,有什麼不一樣?」
這裡要離題一下,大家應該還記得「聖鬥士星矢」吧?裡頭的反派結果是高高在上,統領教廷的教皇,但只有身處在最低下階層的那幾位聖鬥士,才感覺到「怪怪的」。而他們的解決方法是什麼呢?他們直接找到他們教裡的神,在戲裡是雅典娜。我不曉得作者有沒有暗諭什麼,但是他很有趣的呈現出,所謂「地上人間神的代表」的那個人或組織,行的卻不是當時那個宗教創立時的宗旨,而質疑教廷或教會的人,卻被視為叛徒,結果他們必須跳過教會,直接與他們宗教當中真正的神面對面,來確定自己以及其宗教的價值。而真正的雅典娜跟教皇很大的差別就是,她只是慈祥的照顧他人,並且不強調自己對世人有多好有多好,即使被釘在石柱/冰船(她一天到晚為了拯救世人自願被釘起來),她也不會拼命去跟別人說。相對的,教皇一方面打著雅典娜的名義,卻行自私之實,一方面以許多的教條教規限制信徒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邪惡的。與他意見不合的,就是邪惡,要放逐,要懲罰,要悔改。
而記得星矢他們在奮戰時,每一次能支撐他們繼續下去,甚至打敗神的力量,是什麼嗎?是『愛』。或是友情、母愛、兄弟之愛、師徒之情(而且大家還覺得一輝跟瞬之間的兄弟之愛互相依賴到有點同性戀的感覺,尤其一個是雄糾糾氣昂昂的哥哥,一個是柔順內斂的弟弟),都是愛的不同型態。他們最後能夠成功不是因為「多麼有 Faith」,而是因為他們回歸到最基本面,相信愛。
所以其實很多人在信仰上面,都沒有在想,自己做的到底跟這個宗教創立,或是自己加入這個宗教時的宗旨,一不一樣,有沒有變了,是不是其實是相違背的。
另外,這是我自己的意見,同志的婚姻權一方面當然是希望能夠享有跟一般人相同的權力,進而被是同為一般的人。所以若一般人可以有選擇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力,同性戀也應該有。而就現實層面來講,作為終身的伴侶勢必會有許多需要面臨解決的問題,像重病的探視權,遺產繼承,小孩身分等等的。這是非常重要也非常實際的生活問題。而就情感面來說,兩個人感情進展到了最後,都會希望有一個很緊密的結合,這是很自然的。
中西部:
其實這就是我會很倒彈的地方,我知道教會的人也是想做善事,但是當長期以來他們不斷強調「我今天做這些善事給你,都是因為神,所以你要去感謝神」,這樣的包裹立法久了,就會讓人壓力很大,好像吃你一口米,要還一輩子的感覺。
基督教對於異教徒的看法我想我沒有說明的權威,但是我的確有個兩個例子。一是我同事,她遇到的這邊華人教會的人,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比一般人『聖潔』,更遑論比起「其他宗教」,所以她都是退避三舍。另一個是我朋友遇到的,他遇到一個基督徒,因為吃素,所以很驕傲的認為自己『打敗佛教徒,終於比佛教徒還更加聖潔了』!!
當然,不可否認許多教友都是在行善事,我高中唸的就是教會學校(不過是天主教),我也參加青年社等等的,知道很多人都是心存善念,我只是覺得心存善念就夠了,如果背後還有其他動機,就會讓人很不舒服。我相信如果沒有這樣的強迫傳福音因素,應該會好多了吧。
尤其最近還聽到美國一個教會死不承認進化論,要求學校當中要教「人類是造物主造的」,我就覺得很荒謬。如果沒有進化論,就不會有這麼多基因的研究,沒有基因的研究,就不會有現代的醫學,那那些教會人士在生病的時候,是要不要吃這些藥,用這些療法呢?我覺得信仰是一回事,『反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更不用說在同性戀等等議題上,利用宗教的力量來讓其他人的生活變的痛苦,更是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