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9 06:26:31Vincent D.
我只愛黑人音樂,From the Soul of The Man
記得在高中時,開始了日本翻譯小說的浪潮,村上春樹、吉本芭娜娜等人,開始佔據台灣的暢銷書籍排行榜。身為台灣升學主義巨輪下的慘綠少年,也不可免俗的讀了幾本,但除了對『挪威的森林』當中明白的性行為描寫感到驚喜跟充滿幻想之外(尤其阿綠幫渡邊手淫那段),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然而,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一位日本新銳女作家 山田詠美 的一本小說『我只愛黑人音樂』。書中當然也有大膽的性愛描寫,但是不論在日本還是在台灣,最引人爭議的,是她喜歡黑人,或說,她只喜歡黑人。
我當然不是這樣,與 Eric 完全是巧遇,緣分的安排。只是不曉得為什麼,要開始寫這篇文章時,卻忽然想起好久好久之前,讀過的,山田詠美 的這本小說。很奇怪的是,上網居然找不到這本書的封面,甚至在博客來的書單當中,連這本小說的影子也沒有。所以 instead,我放上一個我跟 Eric 都很喜歡的,同時我也覺得他們兩個長的有點像的靈魂歌手 Kenny Lattimore 的唱片封面。由於個性關係,Eric 每次都是衣裝整齊,同樣是將頭髮剃光,並且留同樣的鬍子,所以只要將這張圖片上的 Kenny Lattimore 加上一個銀框的眼鏡,就有點像 Eric 了。
跟 Eric 在 match.com 上認識,但一方面因為正值考試期間,一方面還陷在 ABC Eric 的感情糾葛當中,所以通信了兩個禮拜,但一直沒有見面。不過在信件來往當中,同時了解對方,也同時感覺到對方應該是個不錯的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寫給我的第一封信,落落長一大篇;先是來個前言,你好我很欣賞你之類的,再來自我介紹,接著我希望跟什麼樣的人交朋友,最後還有結語。很少有人會在這種交友 e-mail 當中,還這樣『起承轉合』的寫,尤其是 e-mail,都是一句『you are so cute!』『wanna be friend?』。所以我也給他必恭必敬的回每一封信,每封也都是落落長,然後他就會回我一封更長的回信……。終於,在考完試的那個禮拜天,我們約出來吃 brunch。當天因為公車一直沒來,所以我遲到了,笨笨的我,還一直打去他家裡的電話留言,說我會遲到,說我剛到了,你在哪。但是下車時,就已經看到對街一個高高的黑人,帶著鴨舌帽,穿著咖啡色的長大衣,帥帥的在講電話,我有猜想應該就是他,但還是打算等他聽到留言回電再說;說不定他也是遲到了?結果我發現我之前打錯電話,就把他的手機號碼翻出來,一打過去,就看到對面那個人把手機拿起來;一講話,哇賽,好低沉好性感的好磁性的聲音!!
這就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烏龍情況。
當天很開心,一頓 brunch 兩個人不斷的講話聊天,除了共同喜歡的音樂跟藝人,又發現很多共同點。或許是我比較沒有心機,他很快也放下防備,還跟我坦承其實他今天很緊張,出門前還換了三次衣服。吃完 brunch,到附近的店逛逛,又發現我們兩人都喜歡巧克力跟 Pecan Pie。講到點心,兩個人又受不了,一起跑去吃下午茶,又是一頓好聊。
我想可能是當時我的心都還在 ABC Eric 身上,所以只是把他當做很純粹的朋友,所有的話題都可以聊,所以兩人的距離越來越近。最後要回家時,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還陪我走到公車站,並且陪我等到公車來為止。
回家之後,第二天收到他一封感謝信,說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麼開心了。星期二,我們打電話聊天,不知不覺從九點半聊到十二點,因為雙方第二天都還要上班上課,只好掛上電話。星期三,星期四,又是同樣的狀況。這時,我才開始發覺,跟他聊天的時候,我已經開始淡忘 ABC Eric 給我帶來的灰暗,並且,好像開始有一點喜歡上他了 …..
不過到這邊,都還只是普通朋友關係而已。星期五,我們出去吃晚飯,就在我家附近,所以之後就回到我家。我們講好了他要教我跳爵士舞(這也是我們共同的興趣之一)。Well,那種雙人舞,就是要手牽手,貼在一起,我有點緊張,不過還是順利的完成第一階段的課程。之後坐在沙發上看一部百老匯的 DVD,手臂雖然貼在一起,但沒有人敢進一步造次。看著看著,我覺得口很渴,就起來拿杯水,順便問他要不要,幫他拿一杯。回來之後,把水遞給他,又坐回他的身邊。此時他悄悄的將手臂伸過沙發,我就順勢的坐進他的懷裡 …… 而且還笨笨的撞到他。兩人忍俊不住一笑,轉頭看著對方,兩人第一次的 kiss 就發生了 ……。
之後他有說,其實他沒有想到今天晚上會有這樣的進展,因為他其實本來沒有想要交 Boy friend,因為他之前的經驗告訴他,太快的進展,太快的上床,得不到真正的幸福。可是,我們實在太談的來,感覺又很對,當天晚上又很浪漫、很開心,所以還是跨出這一步了。我呢,在 Jeff 以及 ABC Eric 之後,也不想再一下陷進去,然後痛到無以附加。所以我們同意,要更進一步的了解對方,再決定是不是當 Boy friends。
這已經是上禮拜的事了,第二天萬聖節我們在一塊一整天,接著一個星期當然又發生很多事,之後再慢慢講。就目前的狀況看來,我們是持續的在加溫當中,不過也還能在緊要關頭時,把持最後一道關卡。
我不是 山田詠美,只喜歡黑人音樂,但是我是從以前就很喜歡聽 Jazz、R&B、Soul 之類的音樂,有時還聽一些福音歌曲,但是這些都在認識 Eric 之後,有了嶄新的意義。現在我在聽這些歌曲時,會想到這些是陪伴他長大的歌曲,這些福音歌曲是他小時候上教堂時唱的(雖然他現在已經不去了)。聽著靈魂樂時,以前只是聽到歌手渾厚的唱腔,但現在卻聽到 Soul 歌曲裡面濃濃的情感。我終於了解,為什麼黑人的所有東西都加上一個『Soul』字,因為其實比起白人來,他們更像亞洲人,更注重心靈深層的一面,許多東西反而追求它隱藏,並且含蓄的那一面,跟習慣站在高處大聲傳教、強迫他人接受自己信仰價值的白人很不一樣。(ex:美國式的民主)
是不是 Soulmate 還不敢講,但是我很感謝 Eric 願意讓我看見並且碰觸他的 Soul,而我也對等的對他開放,彼此的靈魂探索。希望一切都能順順利利,我終於能夠找到 Mr. Right。
我當然不是這樣,與 Eric 完全是巧遇,緣分的安排。只是不曉得為什麼,要開始寫這篇文章時,卻忽然想起好久好久之前,讀過的,山田詠美 的這本小說。很奇怪的是,上網居然找不到這本書的封面,甚至在博客來的書單當中,連這本小說的影子也沒有。所以 instead,我放上一個我跟 Eric 都很喜歡的,同時我也覺得他們兩個長的有點像的靈魂歌手 Kenny Lattimore 的唱片封面。由於個性關係,Eric 每次都是衣裝整齊,同樣是將頭髮剃光,並且留同樣的鬍子,所以只要將這張圖片上的 Kenny Lattimore 加上一個銀框的眼鏡,就有點像 Eric 了。
跟 Eric 在 match.com 上認識,但一方面因為正值考試期間,一方面還陷在 ABC Eric 的感情糾葛當中,所以通信了兩個禮拜,但一直沒有見面。不過在信件來往當中,同時了解對方,也同時感覺到對方應該是個不錯的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寫給我的第一封信,落落長一大篇;先是來個前言,你好我很欣賞你之類的,再來自我介紹,接著我希望跟什麼樣的人交朋友,最後還有結語。很少有人會在這種交友 e-mail 當中,還這樣『起承轉合』的寫,尤其是 e-mail,都是一句『you are so cute!』『wanna be friend?』。所以我也給他必恭必敬的回每一封信,每封也都是落落長,然後他就會回我一封更長的回信……。終於,在考完試的那個禮拜天,我們約出來吃 brunch。當天因為公車一直沒來,所以我遲到了,笨笨的我,還一直打去他家裡的電話留言,說我會遲到,說我剛到了,你在哪。但是下車時,就已經看到對街一個高高的黑人,帶著鴨舌帽,穿著咖啡色的長大衣,帥帥的在講電話,我有猜想應該就是他,但還是打算等他聽到留言回電再說;說不定他也是遲到了?結果我發現我之前打錯電話,就把他的手機號碼翻出來,一打過去,就看到對面那個人把手機拿起來;一講話,哇賽,好低沉好性感的好磁性的聲音!!
這就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烏龍情況。
當天很開心,一頓 brunch 兩個人不斷的講話聊天,除了共同喜歡的音樂跟藝人,又發現很多共同點。或許是我比較沒有心機,他很快也放下防備,還跟我坦承其實他今天很緊張,出門前還換了三次衣服。吃完 brunch,到附近的店逛逛,又發現我們兩人都喜歡巧克力跟 Pecan Pie。講到點心,兩個人又受不了,一起跑去吃下午茶,又是一頓好聊。
我想可能是當時我的心都還在 ABC Eric 身上,所以只是把他當做很純粹的朋友,所有的話題都可以聊,所以兩人的距離越來越近。最後要回家時,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還陪我走到公車站,並且陪我等到公車來為止。
回家之後,第二天收到他一封感謝信,說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麼開心了。星期二,我們打電話聊天,不知不覺從九點半聊到十二點,因為雙方第二天都還要上班上課,只好掛上電話。星期三,星期四,又是同樣的狀況。這時,我才開始發覺,跟他聊天的時候,我已經開始淡忘 ABC Eric 給我帶來的灰暗,並且,好像開始有一點喜歡上他了 …..
不過到這邊,都還只是普通朋友關係而已。星期五,我們出去吃晚飯,就在我家附近,所以之後就回到我家。我們講好了他要教我跳爵士舞(這也是我們共同的興趣之一)。Well,那種雙人舞,就是要手牽手,貼在一起,我有點緊張,不過還是順利的完成第一階段的課程。之後坐在沙發上看一部百老匯的 DVD,手臂雖然貼在一起,但沒有人敢進一步造次。看著看著,我覺得口很渴,就起來拿杯水,順便問他要不要,幫他拿一杯。回來之後,把水遞給他,又坐回他的身邊。此時他悄悄的將手臂伸過沙發,我就順勢的坐進他的懷裡 …… 而且還笨笨的撞到他。兩人忍俊不住一笑,轉頭看著對方,兩人第一次的 kiss 就發生了 ……。
之後他有說,其實他沒有想到今天晚上會有這樣的進展,因為他其實本來沒有想要交 Boy friend,因為他之前的經驗告訴他,太快的進展,太快的上床,得不到真正的幸福。可是,我們實在太談的來,感覺又很對,當天晚上又很浪漫、很開心,所以還是跨出這一步了。我呢,在 Jeff 以及 ABC Eric 之後,也不想再一下陷進去,然後痛到無以附加。所以我們同意,要更進一步的了解對方,再決定是不是當 Boy friends。
這已經是上禮拜的事了,第二天萬聖節我們在一塊一整天,接著一個星期當然又發生很多事,之後再慢慢講。就目前的狀況看來,我們是持續的在加溫當中,不過也還能在緊要關頭時,把持最後一道關卡。
我不是 山田詠美,只喜歡黑人音樂,但是我是從以前就很喜歡聽 Jazz、R&B、Soul 之類的音樂,有時還聽一些福音歌曲,但是這些都在認識 Eric 之後,有了嶄新的意義。現在我在聽這些歌曲時,會想到這些是陪伴他長大的歌曲,這些福音歌曲是他小時候上教堂時唱的(雖然他現在已經不去了)。聽著靈魂樂時,以前只是聽到歌手渾厚的唱腔,但現在卻聽到 Soul 歌曲裡面濃濃的情感。我終於了解,為什麼黑人的所有東西都加上一個『Soul』字,因為其實比起白人來,他們更像亞洲人,更注重心靈深層的一面,許多東西反而追求它隱藏,並且含蓄的那一面,跟習慣站在高處大聲傳教、強迫他人接受自己信仰價值的白人很不一樣。(ex:美國式的民主)
是不是 Soulmate 還不敢講,但是我很感謝 Eric 願意讓我看見並且碰觸他的 Soul,而我也對等的對他開放,彼此的靈魂探索。希望一切都能順順利利,我終於能夠找到 Mr.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