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6 20:27:30伯爵

地獄魔王

魔界之王。於指稱神祇與人類之敵的devil前方加上「The」,藉以意指統領惡靈的王。
名為撒旦(Satan、魔王)、
路西法(譯注6)(Lucifer、墮落天使)、
別西卜(Beelzebub)、
大敵(Archenemy)的諸般存在, 皆可以「The Devil」稱之。

在基督宗教中「惡」乃是抵擋神的福音,妨害神的理想。魔鬼誘惑身為神子的人類並帶來災厄。
這群人類的敵人應當有一首領。而神為何不由身為人類之敵的魔鬼手中護佑我們?
此乃因有統率諸多惡魔,與神為敵的魔王存在之故。(譯注7)

與人類為敵而形象漸次明晰的惡魔,終於變為亦與身為崇高存在的神明為敵者。
這情況意味著,在文明進展中,對立由共同體與共同體之間移轉至了共同體內部。

*譯注6:Lucifer一字於中文中音譯亦頗多,有路西弗、路濟弗爾、魯西弗等譯。
蓋Lucifer一字本為拉丁文。
希伯來文聖經於以賽亞書14章12節中將巴比倫王稱為「發光者」,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以Lucifer對譯之。
Lucifer之拉丁字義小寫時有「含光、射光者、照耀者」之意;而大寫則為「金星、魔鬼首領」之意

*譯注7:對於神與惡魔之關係,基督宗教中論述頗多,時亦有所歧異,有興趣者可參照神學著作。

本文部份取材自:私立.繚亂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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