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5 03:43:33藍色雨滴。。。

愛情的價格。

去吃早餐的路上經過高等法院門口,人行道上往來稀稀疏疏,天氣有點冷,陽光暖暖的令人昏昏欲睡,突然有塊藍底白字的看板映入眼簾,「離婚,1000元」。

我對著車內的朋友說,當初追求的精神與時間都不只花費一千元,而今不相愛的兩個人居然只要一千元就可以輕易從此成為陌路人。

感傷之餘,S,我想到妳問的問題與這個有關聯。愛情也許真的沒有永遠的保存期限,可是會不會有例外呢?我是很想替愛情設下期限的,期限就是沒有期限。

如果始終不相信永遠沒有那麼一天,我們何必去跟某個人談感情,很認真的讓一個人制約住,每天醒來後一一報告行程,人是脆弱的像紙一戳就破,雖然大部份時間我們是很堅強的。越是堅強就越會被小小的情緒擴大然後崩潰吧。

我是不相信愛情的,沒錯。但我相信有天一定會有個人把我最仰望的「永恆」帶到我面前,只屬於我永遠的不變,因為我相信,所以我不斷的從高樓跳下從深谷躍起一次又一次,清楚的看見愛情其實多麼不堪一擊,每一天都希望自己不會成為下一段情愛的插曲。

在等待中獲得希望,在獲得後眼睜睜的看見希望一而再的幻滅。心不是不會痛,當掠奪者出現時我們怎麼能抵擋,自己手無寸鐵的被擊倒然後羞愧的想死的念頭。自己不夠牢靠如何能怪敵人破門而入呢?況且這個年代不流行殉情,別把好好的人留在自己的身邊活受罪。

我懂得苦笑的,一千元的代價太輕了,愛情縱使不在了,都別把它廉價的賣掉,因為那曾經是你我深愛且最美麗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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