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1 14:36:53晴子

由台灣辦起的中日結婚流程

中日婚姻由台灣辦起的手續如下, 但由於我是由日本辦起...故資料來源來自其他前輩. Anyway, 供給你參考喔!!!


(一) 台灣的結婚手續

1 日方至市役所、区役所又は町村役場の戸籍届出窓口 戸籍謄本*2通

2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處 戸籍謄本2通を認証 (可用郵寄辦理)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處 ~~ 請到這裡看離妳日籍男友最近的 http://www.roc-taiwan.or.jp/org/index.html


3 帶已認証過的戸籍謄本2通(3個月以内)、護照、印鑑 到交流協會台北辦事處 申請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 (費用NT$400 or 450)

隨即請到外校交部領事館再一次認證 需兩個工作天(這是2002辦時的新規) (費用NT$250)

4 台灣的地方法院公證 需在結婚日的 3~5天前提出公證申請(NT$1000)

日本人、婚姻要件具備証明、護照、印鑑 (申請時 護照可用影本 當天用證本即可)
台湾人、身分証、印鑑
証人2人の印鑑、身分証

5 結婚公證完 當天可直接到 台湾的戶政市務所ー登記結婚 入籍

結婚証書
日本人、護照、印鑑
台灣人、戶籍謄本正本、身份證、印鑑、相片2吋3張(2個月內)
30日以内に申請ください。
登記完 順便申請3~4份的新戶籍謄本 (一份NT$20) 或等要辦日方登記時再辦
(二) 日方根據台灣的已登記資料 申請入籍

1 到市(区)役所的戸籍届出窓口 遞婚姻届(要留意 因台灣戶籍謄本有期限 越新越好!)

結婚証書 (要日語の訳文)
台湾人、新戸籍謄(抄)本1通(要日語の訳文)、護照 (以上 我之前 有附本給妳 可以自己翻 不用多花錢滴 記得簽名蓋章即可)
二人の婚姻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