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3 14:37:47倒吸空氣人

簡嘉宏真的把我給氣死了




更新日期:2007/01/13 03:16 記者:李弘斌



針對12日晚間東風與達欣之戰爆發SBL史上最大規模肢體衝突事件,
大會賽後連夜召開技術委員大會審判委員會議,
經審視比賽轉播畫面後,雙方共計5名參與鬥毆之隊職員,均遭到禁賽處份,
並於13日起開始執行,其中又以先出手的東風中鋒簡嘉宏處分最重,
共遭4場禁賽外加5萬元罰款。



SBL此次處置相當明快,經臨場技術委員及3名執法裁判報告事發過程,
及全體出席委員觀看比賽錄影帶後,
確定衝突發生於簡嘉宏先出拳攻擊達欣張智峰,接著達欣陳子威及姚俊傑、東風劉義祥等3名球員及達欣訓練員范耿祥等均參與鬥毆,
依照SBL球團暨裁判管理辦法及第三季第七次委員會會議紀錄,作出最後的懲處決議。



依據SBL超級籃球聯賽球團暨裁判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賽季中球員互毆或參與鬥毆者禁賽2場。
另依95年3月2日超級籃球聯賽第三季第七次委員會會議紀錄臨時動議紀錄第二條,針對場上鬥毆球員加重處份,
經在場出席委員研議後,決議未來場上鬥毆球員先出手者處以4場禁賽另罰款5萬元;後出手者禁賽2場,罰款2萬元。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簡嘉宏先出手鬥毆,處以禁賽4場及罰款五萬元之處分,
劉義祥球員禁賽2場,另罰款2萬元;
姚俊傑及陳子威兩位球員參與鬥毆,各處以禁賽2場、另各罰款2萬元之處份,訓練員范耿祥則禁賽2場。
所有懲處從13日起生效執行,遭禁賽之球員及職員不得登錄,禁賽期間亦不得進入球隊席區。




至於該場3位執法裁判,因場面控制失當,
以致造成肢體衝突,經決議依據裁判管理辦法第五條懲處,3名裁判暫停執法SBL賽事3周。




SBL是在亂什麼, 還是簡嘉宏在亂什麼? 打人然後再被處罰這樣你也好
一點態度都沒有, 賽季一開始我還很看好東風球技的, 我是眼瞎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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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 ♥ 瘋 2007-01-14 10:01:41

超氣的

那個白痴

沒有運動家的態度

版主回應
白目斃了,
活該活該活該!
2007-01-14 13:25:25
k 2007-01-13 16:01:58

這樣子很丟臉耶.....!!!!!!!!

版主回應
沒態度的傢伙,
如果可以, 那個字我也罵的出來, 貝部的!
2007-01-14 13: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