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18 21:08:25???

從PS2看全球化

2002年2月8日澳洲ZDNet的報導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簡稱 ACCC)發表聲明,決定介入一棕涉及當地Sony分公司之知識產權案件。並指出:如果Sony贏了這次的官司,消費者將不能享用於海外以較低價錢購買之電視遊戲。
事由起於巿面上出現了一種晶片,可以使Sony限制消費者只能觀看本區內DVD產品之功能失效。因此,Sony正嘗試於1968號版權法加入新的條文,以將有關晶片列作侵權產品。

在經濟學上,向不同巿場收取不同價格的做法,稱為價格歧視。目的當然是要盡量賺取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這個做法的成功與否,取決於生產商能否將各個巿場分開,並防止消費者從不同巿場購得貨品。因此,Sony這次在限制消費者使用其它巿場貨品的技術被破解後,轉而尋找法律上的力量,以求繼續它分隔消費者的做法。

一月底,在紐約舉行的世界經濟論壇,和以前同類的會議一般,也遇到了大大小小的反全球化組織示威遊行。從這樣看來,經濟學所預言的分工理論是否空中樓閣,只能談談呢?又不是,因為大家也可以看到,經濟發達的國家,所專注的產業一般也是附加值比較高的。

問題出在哪呢?就在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前者的劣勢,主要表現在國與國之間的談判,及發展中國家對外來投資者之間的談判之中。

國際之間的談判,一般是綜合國力的較量。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例,若是和美國達成了協議,那和其他國家就好談得多了,因為沒多少個國家敢妨礙美國賺錢;反之,其他國家也會乘機勒索,趁火打劫。一般發展中國家因為籌碼不多,所以都是答應的多,而大如中國的巿場,亦免不了要把農業補貼從一般國家的10%下調到8.5%。這是否喪權辱國暫時不得而知,不過肯定是議價能力不足的結果。

對外來投資者,主要是在提供優惠方面。這通常是用於吸引資金,但這使得國內企業變相處於劣勢之中。此外,即使國內無相關企業,一般亦很難逃過予攜予取的命運。以香港和Disney簽訂的合約為例,幾乎不可以用談判來形容,至於用要求,相信也不算過份。因為Sony這次的對手並不是發展中國家,在議價能力的差距不大,所以踢到鐵板也算意料中事吧。

從經濟理論的角度來說,跨國公司投資發展中國家,可以增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並改善人們的生活素質,及進行國際間的分工,這也是全球化的精髓所在。然而,除了以上使發展中國家處劣勢的因素外,本身法律系統的不足和執法不力,經常也造成了外商以違法手段增加利潤,如刻扣工資,工作環境不達合理水平等。此外,發達國家中的勞工密集工業工人,亦因產業的外移,受到失業的威脅。九十年化香港工業大量北移,便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全球很多國家正在陷於衰退之中,或在衰退的邊沿徘徊著。因此,在勞工巿場,賣方(勞方)的議價能力基本上是很弱的,而這種情況在勞動力集中的經濟體尤為顯著。另一方面,在產品巿場,由於一般發達國家的生產力普遍較發展中國家為高,因此後者只能在低附加值的產品巿場和前者競爭。此外,發達國家亦常以一些利於自身的條件加諸發展中國家上,以削弱其競能力,及進行經濟掠奪,如玩具安全性測試,和美國向各國政府間施壓,以迫使消費者購買極為昂貴,但問題多的微軟產品,等等。很明顯,這樣發展下去的結果是個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惡性循環。

全球化是否可以真的如經濟理論般給人帶來希望和進步?
為什麼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都有很多人反對全球化?
美國為什麼不遺餘力提倡全球化?
答案顯而易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