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1 08:26:30AloeVeraPie
good karma的可能
你對我好, 我也會對你好, 我相信廣結善緣是好事。
如果只有一兩次不愉快, 沒什麼了不起, 人與人相處發生摩擦是很一般的事; 回頭來要我幫忙, 我也很樂於助人。
之前想她年輕不懂事, 誰沒點小脾氣呢? 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計較, 期待說她去了一次心靈歷練之旅, 該會成熟點了吧。 以前的種種, 我也就照例當沒發生過。
可惜, 完全沒變。
由於兩三年來一堆很不愉快經驗的累積, 加上多次不尊重人超沒基本禮儀的導火線, 我前幾天發出一封嚴正的聲明稿: I don’t want to be a pushover anymore!!
大家都忙。 以還算有在聯絡的人為前提: 有時在msn上碰到, 沒說上話; 有時打招呼, 也很有可能沒能在第一時間回覆。
這種情況稀鬆平常。
但總會有有空的時候吧。 基本禮貌是當別人再打幾次招呼時, 至少也說聲hello, 不然說很忙再聊也可以。
除非再也不想和這個人說話。
如果要約見面, 也至少要有一點誠意。 更何況是要問工作的訊息。
那天早上, 我真的受夠了。
我和大衛在樓上, 於是我的msn是離開的狀態, 剛好那時我聽到她先生和大衛在電話上, 說她在和另一個朋友敲時間見面。
當我回到書桌前, 她已經下線, 留下一句: 我和另一個朋友在XX時候見面, 你跟不跟?我留了訊息給另一個朋友, 說不好意思, 我那天早就約好有事了, hope you guys have fun。 當她又上線時, 我邀請她到這個對話視窗, 並再把情形跟她說了一次, 過了好久都沒回應不說, 她還突然主動結束對話視窗, 之後卻一直在線上。 我再寄了email給她, 說welcome back to town, 她也完全不回。
im和email是很容易造成誤會的, 所以更要謹慎, 尤其是交情不夠的時候。 如果三番四次都是一樣的行為模式, 別人也會懂你在想什麼。 不要覺得別人看不出來, 說沒收到訊息和email就算了, 那怎麼知道我沒空? 如果不知道, 為什麼不再問我?
所以一切都很清楚。
不想當朋友, 要不直接說, 要不疏遠從此不相往來。 你有討厭我的自由, 我也有不爽你討厭我的權利。 真的不對盤, 就不要勉強。
如果只想表現自己的傲慢無禮, 或是完全不想跟對方再有任何往來, 那就請不要再跟這個人討favors, 何況還用命令式的口氣, 劈頭就要答案, how? what? where? 雖然我耐著性子客氣的告訴她她想知道的訊息, 可是我知道那是我最後一次忍受她的無禮。
我很懦弱, 通常受委屈時, 沒辦法當場理直氣壯的捍衛自己, 都是回家以後生悶氣… 但是我實在受不了廉價的表面和平了, “基本尊重”的要求太高了嗎?
我一點也不開心事情走到這一步… 如果沒有不愉快, 多好…
之後她回了信。
於是球又回到我手上。
之前已經不想玩了, 但念及大衛和那群朋友之間多年的友誼, 雖然有草繩情結, 我還是在考慮是不是要相信她可以一夕之間完全改善…
如果那封聲明書turns out to be一次徹底的溝通, 我樂見一段good karma的開始, we’ll see what happens from there…
Julie
2006-06-12 11:32:36
接到球了 主權操之在你 好球 壞球 變化球
讓自己活的快樂 拋出個好球吧
雨過天晴了呀﹖
恭喜你
我對於人際關係不是很在行
所以得罪了許多人亦不自知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