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5 20:09:18VVW

《雪梨!》,慢跑。

 他是文藝青年,從大學畢業退伍有一年沒找到工作。前一陣子他在延平北路碰到以前的同學,正前往補習大樓,說是經濟不景氣,只好繼續念書;他找不到工作,也把它怪給經濟不景氣,索性專心寫小說。他一個人蝸居,深居簡出,憤世嫉俗,因為找不到工作,對社會的很多制度不滿,不只小說,他寫了很多評論投稿到報社,可惜都未獲刊登。於是他更憤世嫉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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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相信嗎?我因為看了《雪梨!》的前兩篇關於日本兩位馬拉松選手的報導(一篇是跑步時一位選手的內心狀態,一位是類似在奧運前練習時的採訪),而在酷熱的午后,光著腳赤著上身,在小學的操場上跑步,跑了十二圈。要不是我的兩個光著的大姆趾快要起水泡,我可以跑二十圈。跑的時候一點都不覺得辛苦,比起書中犬伏他們在炎熱早晨十點多的空曠地方,以一圈(三公里)三分多鐘的速度前進(比賽時的速度是三分鐘),那真是小case。

 我準備跑步時,發現正有一個二十初頭的年輕人,穿著藍色的無袖上衣,白短褲,運動鞋,以緩慢的大步伐跑著,很優雅,像在逐漸滾燙的水裡悠哉游著蛙式的青蛙一樣。我以和他一樣的速度跑步,在跑之前,我還先赤腳走一圈,感受那太陽照在被磨平的硬梆梆光滑的pu跑道上的熱力,最主要還是要檢查跑道上有沒有碎石或足以傷害赤足的東西,畢竟,一邊的跑道旁正在蓋新校舍,什麼掉下來的生鏽釘子扎進腳底是很麻煩的事。而畢竟,我的腳還是太嫩了,在第九圈或者更早一圈時,我已感受的大姆趾皮膚的灼熱,腳底倒已習慣跑道吸收太陽的熱力,這灼熱是皮肉分離的症兆;在此之前六、七圈吧,我感受到的是整個腳掌壓在硬質的跑道上,腳踝承受的重力,因為少掉鞋底彈性的保護,所以我儘量不將身體的重量交給整個腳掌,以減輕腳踝承受的重力,改以較有彈性的腳尖來承受,結果顧此失彼。……

 其實在慢跑之初,我已想到這點,所以跑的時候特別小心。猶記一回我赤足和鄰居打籃球,當時,我姆趾的腳皮以一枚五元硬幣的大小翻起,疼死我也。於是在感受到如此灼熱的症兆前,我便稍稍地慢下腳步,輕鬆地跑完十二圈。還是有很多多餘的力氣,那年輕人還在悠遊地跑著。如果我當下穿著慢跑鞋就好了,汗淋灕地淌著,感覺真好。

 話說回來,我讀《雪梨!》其中的一處,心有戚戚焉:

 即使被葉葛洛娃趕過,就算追不上她,也都無所謂了。有什麼好在意的呢?這完全是自己的事。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交涉。……
 終點線?終點線的事情根本沒辦法去想。那玩意兒到底在哪裡,怎麼也無法想像。大概在某個地方吧。能夠具體想像的只有下一次給水的事情而已。……
 沒有去想獎牌的事情。自然是想要獎牌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有誰去參加奧運卻不想要這個獎牌,我倒是想見一見那個人。……如果沒有辦法奪得獎牌而歸,根本就沒有人會認真聽我所想講的話。拿出成績,才能大聲把話說出來。而且我有話想說。因此,我也非得奪得獎牌不可。他們所能夠理解的,唯有有形的東西而已。只有能夠拿在手上的東西而已。」

 我不斷地投稿大小文學獎,秉持的就是這樣的信念。你是個默默無聞的讀者,就只是這樣而已,當你的稿件投到報社的副刊,總是石沉大海或一勁兒地回絕你。有一封回絕還好,至少表示他們有認真看過:

 你的來稿,不甚適合刊登……。

 什麼叫「不甚適合」?

 我知道,那是一篇反諷文學界的小說;如果你的回覆是「不夠精采」,甚或類似「不通順」這樣不客氣的小學作文評語也就罷了。

 「迂腐!膽小!」我去覓食時在停車場發動摩托車,想起來就有氣,很沒水準地在地上用力地吐一口口水。

 如果我得過大小無數的獎,我的這篇反諷文章一定會大受重視,甚至激起一番類似鄉土文學論戰的文壇風爆或改革或反省什麼的。

 你沒得獎,什麼也別想說!

 於是我跑步,以有形的形式來體會那種艱辛的痛苦,而跑步時反而不覺得痛苦。我平常早上起來跑步只要跑到第六圈,整個人就不行了,胃部灼熱,兩腳的肌肉缺氧痠痲。

 沒想到連痛苦的型式都可以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