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01 17:53:07范倫鐵諾

啊~我是專業,妳是誰?

( 圖:2002年4月京華城自辦服裝秀的場景一角 )


開始邊敲著鍵盤邊歪著頭,試著理出頭緒之前,我要先說一件事。

前年藉著『Paula @ Net Vanilla』這份個人報,在網路上發表了數篇文章之後,網友的批評指教真像是哈林籃球隊球員一般,常從我所不知道的地方裡冒出來,有的人寫電子信給我,有些人更直接把我加入ICQ的List裡。我還曾接到一位當時在環球唱片的老朋友,一手將蔡依林捧紅的-功儒打手機給我,劈頭第一句話就說:『我們做的是 Entertainment Business,你們魔岩做的是 Band Sound Music,兩個是不同 Model,你還不夠資格來批評我!』
功儒你說的對!是的,我對 Entertainment Business不夠專業沒錯,所以我不會去說 Entertainment Business的好與壞。我文章裡頭指的是音樂本身的本質,也就是對音樂文化的專業。講的白話一點呢,就是我稱不上能夠分析米老鼠與凱蒂貓,到底誰在市場上比較受歡迎;但是我至少還可以分辨的出F 4的音樂與周杰倫的音樂,誰在本質上比較誠懇。

離開職場生涯裡我最喜歡的環境-魔岩唱片後,首度進入一家所謂的大公司上班。這家公司一路走過傳統的紡織業、證券業到現在的百貨業,也正由於是剛剛從傳統產業嘗試跨入較具活潑性質的行業,讓我們這些原先在娛樂文化裡的娛樂工作者,有幸進入這個大環境,和一些原先在傳統產業工作,卻不甘寂寞躍躍欲試想在娛樂工業施展拳腳的舊同事一起工作。當然,不同的產業背景要相處在同一環境中,衝突是在所難免,只是,誰要去適應誰?誰才是真正的專業?

在『新知識經濟』文化的渲染下,透過許多類似『娛樂經濟大未來』這類的書籍,或是參與像『蛋白質女孩』作者王文華的演講發表,大眾開始窺探了娛樂文化的真正面貌,也了解到全產業文化的經營,皆可視同娛樂工業的操作手法。我贊成這個觀點沒錯,但是那些真的只是皮毛性質的理論而已,書裡寫的與名人作家說的都是聖經嗎?你覺得光看幾本書這麼簡單就會讓你學成易筋經,然後順利登上少林寺方丈的寶座嗎?段鐘潭若沒有自己幹過唱片業務員送過貨,又怎能創造屹立二十年、手上握有四、五十個歌手的音樂事業集團?沒有實際經歷娛樂文化的操作 Know How,你怎麼知道要如何在你的事業中挖掘出娛樂的因子?怎麼製造出娛樂的氛圍?

我有Know How你沒有,我是專業而你不是

3月26日星期二晚上,我工作的這家公司開始舉辦了一系列的服裝秀。當天下午因為要帶著鈕大可到ET FM東森廣播電台上通告,去宣傳上一篇文章裡跟各位提到的現場演唱會活動,我錯過了下午兩點在自家公司舉辦的服裝秀記者會,因為掛念著公司自己第一次舉辦服裝秀活動;也掛念著前兩天執行鈕大可現場演唱會被我“操”到凌晨兩點,結束後要趕快進場 Setting這個服裝秀的技術部Lighting Engineer,我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去參觀當天晚上八點整開始的第一場服裝秀。

在前兩天我的Lighting Engineer 家豪還跟我抱怨說:『范倫鐵諾哥,你知道嗎?兩天後的那個服裝秀Run Down還沒有出來!』,我問他:『啊?那趕快找製作人要啊!不然你要怎麼做燈光的Cue呢?』,他接著說:『怎麼要啊?我們公司最高主管是身兼這個活動的製作人啊!』,我皺起了眉頭說:『那活動的執行工作不是有找公關公司做嗎?』,他回答:『還說呢,今天在製作會議上我和公關公司的人吵起架來,公關公司不准讓我在四樓現場拉Cable線,製作人還在會議上靜靜的看著我們吵架一句話也沒說,別說沒有Run Down了,我到現在都還沒有聽到走秀音樂,誇張吧。』。

家豪說的都是真的。當天晚上的百貨賣場並沒有因為舉辦服裝秀而呈現另一種面貌,反而因為急就章與不專業的因素,讓賣場與服裝秀之間顯得格格不入。就像是將服裝秀這個『東西』硬生生的塞進賣場四樓而已,絲毫聞不到因為服裝秀的加入所預期該產生的時尚品味與人文氛圍。

讓我大失所望的是,竟然讓模特兒經紀公司操控整個秀的Run Down程序,正因為是這個原因,讓我感受不到服裝秀裡 MaxMara、Hugo Boss、Moschino三個服飾品牌應該出來的不同味道、或是三個品牌交叉與活動主題『春天芭蕾』碰撞後所應該產生的美學火花。我只看到模特兒好似出賣靈魂,穿著品牌服裝花枝招展的揮舞泡泡糖胴體。
模特兒經紀公司當然不曉得你當季品牌服飾的內在靈魂是什麼,因為他們不是服裝設計師,他們不會也不在意要怎麼將春天時尚的芳香與品牌服裝的靈魂相互結合,他們在意的是模特兒出場台步走的好不好、腰桿有沒有打直、臉上的妝有沒有脫落 … …。
而更讓我從心底打起寒顫的是,整個走秀的音樂充斥著電子舞曲,我當時很想去問秀導,電子舞曲是這些品牌設計師挑選的嗎?春天的音樂應該是電子舞曲嗎?你憑什麼可以幫這些設計師賦予生命?這樣做簡直是在抹殺藝術家!稍微懂音樂的網友都知道,電子舞曲當然屬於夏日半夜三更直到黎明破曉,怎麼會拿來用在標榜春天時尚的 Fashion Show!

你一定要尊重專業啊,拜託!

娛樂事業要做到有價值、有渲染力,你非得要做出不一樣的文化反應出來,使社會引起共鳴進而仿傚,再來領導你所產生的次文化達到主流文化的境界,這樣你創造的娛樂文化就能夠獲利。這裡有幾個例子:像詹宏志創辦PC home掀起電腦DIY的普及化革命、陶吉吉引進R&B音樂造成台灣樂壇的R&B風潮、八大電視首先引進韓劇連帶韓國食物如泡菜鍋、韓式拌飯等的大受歡迎。喂。你不要笑!這些不是做紡織業、證券業的同事能在一夕之間了解體會的。

最後你一定想知道,那天服裝秀過後每個人都像我這樣子想嗎?

活動過後我收到一封電子信,是商場行銷部專案負責人『小谷』寄來的。我節錄如下:『 … … 我們拿薪水,就是要幫他們完成所有的夢想,但是,我總覺得要一次一次嘗試,讓他們了解困難,做成功了,至少要拍拍手,就算失敗,也知道問題在哪裡出錯,不是所有的要求我們都必須照單全收 … …』。

谷哥哥,你說的很好,但是說的有點兒含蓄,我很懷疑那些不專業卻硬要大展身手的人看不看的懂,而且我們還要跟著她們出錯幾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