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6 23:14:26元素使

以識為主

  講老實話,我非常不贊同新批評學派的觀點,同時也對作品與文本的分類方式不以為意。對,就連西方文學思潮最基本的假設,我也抱持懷疑看法。

  我覺得最初作者乘載的意識是非常重要的,同樣是小說,為了傳達某種意念所寫成的小說與改編自己生活故事而成的小說,或是胡亂寫下的愛情小說,這幾個形式之間有非常大的差異。如果作者最初是有所要傳達的,經由文字、繪畫或其他方式記錄下來,我不認為這是無法解讀的東西,並且我也不認為不在此基礎上所做的理解或是評論有何意義。我沒讀過「看不見的城市」,但可蘭經並不是作者自己本身想傳達意念並且由作者自己寫下的東西,轉錄的過程中必失其意識原意。也許,或許我所說的作者與你們所說的作者有所不同。
 
  當然,我所說的作品不限於文學領域。

  的確,我們每次閱讀--這裡的閱讀指稱的是對於作品各種欣賞動作,音樂的聽、繪畫的看--產生的「文本」或許都不同,可是它們會大相逕庭嗎?我不認為閱讀同一作品,你有辦法得出截然不同的兩種感想,除非作者本來想傳達的就是這個概念。如果作品對個體影響產生的文本有其範圍性,對不同個體的影響亦有其可大概歸納的脈絡,怎麼能說作品的價值與意義是完全主觀的?更何況,文本產生的變異性根本是不可證的部分,你無法以因為是不同時間點下的共振必不同為證。我也不認為作者在製作出作品之後,就會與作品無相關聯,也許作品能發揮的全部價值並非作者所能完全預見,但絕對有一部份的價值意義與解釋,是只有作者才能百分百命中的,因為作者與評論的不同在於,評論是拆解作品而見元素,作者卻是將元素一一結構建立起來的人。

  文本的價值的確是由閱讀者決定的,但文本的評價只為了該閱讀者本身存在,它無法成為作品的評價,當然,由高先生的文章來看,西方文學思潮不支持「可對作品評價」這個部分。

  總之,我是相互作用論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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