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 23:44:32fanny

美容矯正鑲牙、植牙醫藥費 不能申報扣除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

若牙齒矯正與鑲牙、植牙,是以美容為目的,醫藥費不可扣除

若為牙病所為之植牙、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且是付與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醫療院、所者,檢附醫師出具之診所證明及收據,列報扣除

 

所得稅法第17條

  醫藥及生育費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