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2 10:52:53白兔

同居

 返台的這段期間,和許多好久不見的朋友聚會聊天,其中,也和之前一直被好友們稱為是我“兒子”的阿陸見了面,為什麼說是我兒子呢?大概是因為在去年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他總是跟著我參加我和朋友們的聚會,不是bf的身份和我朋友們的交集又不多,就是常黏著我,才因此得名的吧!

 不過在我入伍之前,阿陸開始和一位南部的男孩“午安”交往了,而且午安在他們交往沒多久就搬到了阿陸家,過著同居的生活,我曾問阿陸以他這種不喜歡對方黏著自己、又必須有個人自由生活空間的人,怎麼能夠接受和另一個人同居且同房這種一個屋簷下每天面對面的日子?何況阿陸還是與自己的家人同住在一棟房子當中。

 同居,應該是所有交往熱戀中的戀人們都期待的一步,擁有兩個人完全的小天地,一起生活、一起分擔責任;然而,也因為過於透明,各種缺點便會毫無防備的顯露出來,邊看電視邊摳腳、上廁所不關門、平時看似整潔其實房間櫃子打開就發生土石流…這些都是不生活在一起所觀察不到的;同居,可以是加強兩個人的感情基石,卻也可能是兩個人走向因不合而分手的捷徑。

 阿陸並沒有給我過多的解釋,而且在我見了這位該是我“兒媳婦”身份的男孩之後,我相信我這兒子應該是被午安那迷人的笑容所擄獲,否則以他之前跟我形容的這位午安不但會突然脾氣暴躁生氣翻桌,又喜歡在別人說話時插些無關緊要的話或是自顧自的不知所云等“獨特”個性,說要交往應該都是值得考量的。

 果不其然,在他們同居了近三個月後,他們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也沒有什麼交集,在家裡大眼瞪小眼否則就是各做各的事,阿陸喜歡到處趴趴走、午安卻偏好在家睡懶覺,阿陸認為有事才打電話、午安卻覺得不時時打電話就沒有戀愛的感覺,到了最後,兩個人終於走向“分居”一途,午安搬到了朋友家,雖然他仍期待著阿陸能再對他熱絡。

 而我這兒子,卻在數週後馬上又認識且交往了下一個新對象“NONO”,阿陸說這次不會再選擇同居了,不過一週會去對方家住上幾天,NONO是一個工作狂,兩人見面機會不多但卻很談得來,也許這段戀情能走的長久一點也說不定,不過我想他若不能在交往之前真正的看清楚對方是否適合自己,不論同居與否相處時間短長,都有可能面臨相同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