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8 08:12:30陳耀祥

台南市警局保安隊查獲機車竊案 警方籲民眾車輛防竊勿因短暫購物,而未將鑰匙取出;機車最好停放在家中防止竊賊覬覦

   2010..04..27      新神臺灣電子報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保安隊長鄭善允昨天表示,本保安隊小隊長凃盈道、警員盧俊憲、吳文傑等於前日勤務中發現周姓男子騎乘竊取之輕型機車,經趨前盤查,順利將周姓男子與竊來的機車帶回隊部偵辦。經查周姓男子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周姓男子行經本市裕農路時,看見有一輕型機車未上鎖,為求方便,便將該車騎乘作為交通工具用,使用不到一天,就被警方查獲,全案依法送辦。

   市警局保安隊長鄭籲請民眾騎乘機車勿因短暫購物,而未將鑰匙取出;車最好停放在家中,勿放置騎樓或門外;機車如停於門外或騎樓,最好多重加鎖。鎖頭複雜且為合金製成的鎖較佳;機車停放好後,應記得拔鑰匙、加大鎖防竊;不要因為停放短暫時間,而忽視停靠地點及未上大鎖;上班或出差在外,應多利証用汽機車保管場,防止竊賊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