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等所填資料,憑以身份證所載為憑,入會時請交組織承辦人核對。
※入會費1000元,常年費500元一次繳清。
※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 三 條 本會以苗栗縣後龍鎮公所劃定海埔社區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六 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三種:
一、個人會員: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二、團體會員:凡本社區內各機關、機構、學校及團體、贊同本會宗旨者,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按繳納常年會費比例推出代表一~五人,以行使權利。
三、贊助會員:凡社區外之個人或機關、機構、學校及團體,贊同本會宗旨,並對本會有所贊助者,得經理事會通過為贊助會員。
前項會員名冊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 七 條 會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八 條 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含死亡)。
二、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第 九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但應於六個月前預告。
第 十 條 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上述各權。
第 十一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二十七條 一、入會費:(1)個人會員新台幣一千元。(2)團體會員五千元。
二、常年會費:(1)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佰元。(2)團體會員按社區代表人數,
每一代表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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