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6 00:56:56Vicky
昏, 婚~
今天去法院公證, 只能用混亂來形容..
我想, 除非是集團結婚, 我不會鼓勵人家用公證的耶..
因為實在是太草率了!
集合了八對新人一起, 每人問願不願意, 然後就宣布成為夫妻, 交換信物..
我穿了格子背心裙去, 還有熱心的Ping幫忙化妝, 算是有用心打扮的了~
其他新人穿得很隨便耶..
當初想說12/25先公證, 除了日子漂亮外, 也為了方便提前請婚假.
現在覺得, 幸好12/27還有正式迎娶的儀式..
否則爸媽會不會難過就這麼隨便把女兒嫁掉了..
剛剛成為人家正式的老婆, 心情上還沒調適過來, 擔心就此踩入戀愛的墳墓..
我嘟著嘴一臉失落, 於是jashan摟著我說:
「老婆, 老公是妳一輩子的依靠, 會永遠好好愛護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