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8 16:28:35一統徵信
未經同意侵入住宅捉姦不成反被訴
1名丈夫懷疑妻子 外遇 ,委託 徵信 社調查妻子行蹤,並前往「疑似客兄」住處 抓姦 ;卻反遭對方提告妨害自由、侵入住宅等罪嫌,苗栗檢方今天依法起訴丈夫及 徵信社 員工等6人。
彰化縣37歲的邱姓男子風聞妻子與另一名阮姓男子過從甚密,懷疑兩人有姦情,於是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直到徵信社人員跟監發現邱妻進入阮姓男子位於苗栗縣頭份鎮住處,久未離去,便通報邱男到場捉姦。
邱姓丈夫當晚偕同姊姊、姊夫、妹妹自彰化連夜北上,與徵信社人員會合後,先前往頭份分局報案,由警方陪同前往阮男住處。
阮姓男子聽見敲門聲,起床開門,邱姓丈夫等人立即衝進屋內,混亂中阮姓男子還被邱姓丈夫揮拳毆打成傷,徵信社人員也拿攝影機在屋內狂拍,離去前還帶走垃圾桶中衛生紙團、床單、枕頭套等物品準備作為「通姦」證物。
邱男妻子辯稱當天僅是「借宿」,但丈夫堅持提告兩人通姦及妨害家庭;阮姓男子也不甘示弱,以對方未經同意進入屋內為由,對邱姓丈夫及其家人、徵信社人員等提出侵入住宅、傷害、妨害秘密等告訴。
苗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認定邱妻與阮姓男子不構成通姦;倒是邱姓丈夫等人因未經阮姓男子同意擅闖住宅,已屬違法。
檢方以觸犯刑法306條第1項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邱姓丈夫等6人,另邱姓男子還涉及妨害秘密、義憤傷害等罪嫌,抓姦不成,反而吃上官司。
檢方指出,依照最近高院判決見解,若非有足夠證據能證明屋內確實有人正在通姦,否則未經屋主同意而闖進屋內抓姦,仍構成侵入住宅罪。因此,實務上要成功抓姦,恐怕有賴其他蒐證方式。
參考文獻:
1幫助在婚外情中掙扎的夫妻
2華人婚姻品質的維繫
3現代婚姻關係之課題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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