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11:39:24Column

李述德:不符公眾利益使用之空地 2011年起課稅

為了避免財團養地,牟取暴利,政府2011年將課徵空地稅。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11日)在立法院接受訪問時表示,依據去年賦改會的意見,只會針對不符合公共利益的空地課稅,目前也還沒到調高公告地價的時機。


  媒體報導,財政部打算配合中央銀行出手抑制高房價,2011年起將針對以地養地的財團課徵「空地稅」,私有土地閒置未開發,除非做為道路或公共通行巷道,提供公眾無償使用者,將不再提供免稅優惠,必須全數改課地價稅,稅率自1%起跳。

  財政部長李述德11日表示,財政部這次只是做更明確的規範,在空地不符合規定減免的部分,將依法課稅。他說:『(原音)依據去年賦改會的意見,對於空地使用,假定符合公共利用,當然給予免稅合理,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話就要課稅,就是把這個規定重新規定清楚,讓我們地方稅捐機關,依照相關稅法規定去課徵。』

  今年3月時,李述德曾表示,在公告地價偏低的情況下,就實務運作來看,課徵空地稅效益有限,可能很難發揮促進土地利用的目標。李述德也表示,課稅完全按照程序走,未來是否要適時調高公告地價,則要一步步來。

  李述德在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也進一步指出,財政部這次針對土地稅減免規則中,「公共使用」的定義加以限縮,公共使用土地旁的毗鄰部分不免稅,具有空地稅的效果。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不符公眾利益使用之空地,稅捐機關不得再提供免稅優惠,必須全面課徵地價稅。(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