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1 10:19:09Column

新店拖吊場標案/喝花酒洩底標 4員警遭約談






〔記者何瑞玲、鄭淑婷/台北報導〕台北縣警局交通大隊及新店分局4員警,於97年承辦「新店拖吊場公辦民營招標案」時,被控涉嫌接受業者花酒招待,半年內故意流標6次,為業者修改標案規格及洩漏底標圖利;檢調監聽發現,一名涉案員警在電話裡竟大剌剌嫌「這家便服店的小姐實在不怎麼樣,下次要去制服店好好玩一下。」

員警還嫌酒店妹不優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王盛輝昨天指揮台北縣調查站搜索新店拖吊場,約談「金萬輝」負責人蘇賢梁及職員等3人,加上員警王賢志、黃俊龍、康竣捷、蔡勝鵬,共7人到案。

檢調查出,新店拖吊場公辦民營標案每3年一標,94到96年為金萬輝公司得標經營,97年重新招標,金萬輝有意續標,卻因在高雄涉及拖吊場弊案遭起訴,擔心會因公司名稱遭拖累,改名「亞旺」參與投標。

流標6次 改標案規格

原本新店拖吊場標案規模1億多元,並有諸多規格門檻,金萬輝負責人蘇賢梁認為標案利潤太低,找上縣警局交通大隊前後任承辦警員黃俊龍、王賢志、蔡勝鵬,以招待到台北市喝花酒方式,要承辦警員修改標案內容。

招標案在97年3月到9月的短短半年竟流標6次,每次流標員警就上簽呈修改標單,檢調懷疑被告員警涉嫌為業者降低門檻、洩漏底標,最後業者果然以9千萬元極接近底標價格得標。

高雄市調處因偵辦高雄市拖吊場舞弊案監聽而發現上情,移請台北縣調站偵辦,檢調依此追查發現,新店分局警員康竣捷涉嫌為業者蘇賢梁利用「刑案登入系統」洩漏個人資料,昨天兵分七路,搜索新店拖吊場、業者蘇賢梁、警員王賢志住處等,同時約談7人。

警員黃俊龍承認接受業者到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飲宴,但否認是標案的不正利益,黃俊龍、康竣捷已移送檢方複訊,訊後分別以5萬及2萬交保,蘇賢梁、王賢志今天才會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