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6 07:38:18Column

推縣市改制工程 江宜樺:「區長官派」政策方向不變



更新日期:2010/01/05 16:34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江宜樺5日向總統馬英九、副總統蕭萬長及行政院長吳敦義等人報告,有關縣市改制直轄市的工作進度、相關修法配套,以及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重要事項。針對近來部分鄉(鎮、市)民代表建議一市兩制,或再選一任的看法,江宜樺下午重申,有關「鄉(鎮、市)改制為區,區長官派」的政策方向不變。

江宜樺表示,為借重原鄉(鎮、市)公職人員的經驗,已修法增訂4年過渡時期的處理原則,規定區長除依法任用外,也可以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施政績優的原任鄉(鎮、市)長。

江宜樺指出,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的任(派)用將以山地原住民為限。改制後四年內,各區置區政諮詢委員,由直轄市長聘任原任鄉(鎮、市)民代表擔任,提供區政業務諮詢及興革意見,並對未來行政區劃等相關問題,提供實務經驗建議。

對於相關權益的保障,江宜樺表示,會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予以考量,規劃完善的配套,以利縣市改制工程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