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3 13:18:19Column

看問題/防救災ABC 馬英九沒唸過?!

記者王宗銘/分析報導 (2009/08/13 00:26)

總統馬英九這幾天飽受外界質疑救災慢半拍,勘災也不太起勁,怪怪的就是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結果他自己12日說了,《災害防治法》的範圍、授權及彈性都超過總統可發佈緊急命令,所以沒有重複發布緊急命令的必要,言下之意,搶救八八水災用災防體系就夠了,而且總統憲法法定職權也可以因為有一部法律就可以消失不見,真是令人吃驚。

目前的防救災體系是行政院災防會,從法規面來看,這是一個由副院長擔任主委,召集各部會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行政院長與總統沒列名,表面上來看是沒錯,但是可以因此說行政院長與總統在其中沒有任何角色嗎?

防救災四階段不可不知:災害預防、防災整備、緊急應變、災後重建,以八八水災災情為例,談去年颱風災後有哪些沒做,這些可以晚一點說,但是這確實是災防會的責任,如果執行長內政部長廖了以太忙或是因為協調不了其他部會,那這就要更高層的人來處理,不是嗎?

災害預防、防災整備這些事,如果內政部長、行政院副院長沒盡到整合部會責任,那不是就該由行政院長出面去處理嗎?或者就是總統叫行政院長去處理嗎?這就是總統在防災部份應該做的事情,結果馬英九做的是,去搶了執行長應該做的調度資源的事情。

緊急應變救災部份,確實就是災防體系的主要任務,馬英九確實也難以介入,但是他有兩點搞錯了,第一個是自廢三軍統帥權武功,把救災地方化,讓地方首長與作戰區指揮官因為中央調度失靈而為了救災資源苦惱,大家都可以看到,總統並沒有與國防部長、參謀總長在第一時間勘災調度軍方救災資源,國防部在第一天的支援救災統計資料低到離譜,可為印證。

總統指揮軍方第一時間救災,就是馬英九可以做的,但是他卻不做。

第二點是勸導疏散的問題,馬英九說,以後應該有更嚴格的強制疏散標準。此言差矣!災害防救有一個簡單的民間常識智慧,那就是災害高潛勢地區的人民,對於災害的發生最為敏銳,第一時間就會自動逃生,如果要等到官僚通報系統來下達命令是緩不濟急。

當然,農委會發佈河川土石流警訊是下達勸導疏散的重要參考,但問題不能只是中央開會做出會議記錄,然後打電話、發傳真給地方,就表示自己的責任已經盡到。

為何是勸導而不是強制?因為,大規模疏散本來就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要下很大的決心,而且以在地化、由地方首長來處理為優先考量,一旦是大規模的災情,當然總統要出面說明宣布,美國不是也都這樣做?!

相較於平地社會的「安土重遷」,災害高潛勢地區的人民最需要的是逃生之後的救援問題,因為有人命比較重要的認知,他們對房屋、土地產權問題補償的期望會比較低,而是在於災後重建時的重劃、遷建以及合理租稅配套部分,需要政府的整體規劃強力協助。

在實務上,災後重建一向是災防體系的不足之處,經常卡於財稅、重建基金、特別預算等相關問題,如何排除官僚瑣碎繁複的僵化程序,讓災民在最短的時間得到安置,重新站起來,這正是行政院長與總統應該做的事情,而且是超於災防會以上。

美國的災防體系被認為最先進,即使如此,美國總統還是會發佈緊急命令,與國會合作通過特別預算,不是嗎?從沒聽過,有了災防體系就不需要有緊急命令的說法。

即使政治正確的人認為,馬英九解讀法律說了算,但是也可以先做到民眾對總統的期望,馬英九這些話也可以留到事後自己再來檢討,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治可以做到、法律做不到的問題,馬英九會不知道嗎?

結果,馬英九、劉兆玄真的如他們自己所認知的,做到了「聞聲救苦」,其他什麼事情都沒做!如果說,馬英九成了自以為聰明的法匠,把總統做小了,變不見了,外界也不會感到奇怪。

既然馬英九把自己與災防體系切割得這麼厲害,那還是一句老話:「何不把總統薪水,全部捐出來?!」

(編按:馬總統12日口中的《災害防治法》,正確名稱為《災害防救法》,相關內容請參考法務部法規資料庫網頁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1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