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6 17:12:11Column
228事件60週年 扁批馬:官逼民反說是為獨裁者粉飾太平(轉載)
更新日期:2007/02/26 11:15 記者: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26日上午在參加以「人權與轉型正義」為主題的「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致詞時強調,「二二八事件」真正的意義是:一個外來的獨裁政權對自由民主全面的否定,以及一個黨國威權體制對基本人權徹底的戕害。
陳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部分人士所說的,只是單純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如果只是「官逼民反」、「警民衝突」,之後就不會有長達38年的軍事戒嚴與獨裁統治。歷史的詮釋有所謂的史觀,將「二二八事件」定位為所謂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這是為過去的獨裁者粉飾太平,完全是以施暴者與加害者的史觀來詮釋歷史,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所不能夠接受與理解的。
陳總統也表示,揆諸世界各國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不論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人民對納粹暴行的深切反省,或是多年前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成立,或韓國光州事件責任的追究等等,在在的顯示,歷史真相的還原與法律責任的追究是一體之兩面,唯有釐清施暴者與加害者所扮演的角色與所負的責任,才有可能還原事實的真相,和還給所有受難者及其家屬一個歷史的公道。
陳總統致詞時指出,再過兩天就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特別選擇在今、明兩天,以「人權與轉型正義」為題,舉辦這一場國際學術研討會,除了介紹其他新興民主國家轉型正義的處理經驗外,更進一步就威權統治者戕害人權的罪行及其法律責任等面向,對「二二八事件」進行相關的研討,這是「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繼去年發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明確指出前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的元兇後,再一次以具體的行動宣示「二二八事件」不僅是一件歷史事件,更是一件屠殺事件、犯罪事件、法律事件,對於相關加害者與施暴者對人權所犯下的罪行,應予以法律的追訴並接受國法的制裁,對未來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考角度。
陳水扁總統26日上午在參加以「人權與轉型正義」為主題的「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致詞時強調,「二二八事件」真正的意義是:一個外來的獨裁政權對自由民主全面的否定,以及一個黨國威權體制對基本人權徹底的戕害。
陳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部分人士所說的,只是單純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如果只是「官逼民反」、「警民衝突」,之後就不會有長達38年的軍事戒嚴與獨裁統治。歷史的詮釋有所謂的史觀,將「二二八事件」定位為所謂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這是為過去的獨裁者粉飾太平,完全是以施暴者與加害者的史觀來詮釋歷史,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所不能夠接受與理解的。
陳總統也表示,揆諸世界各國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不論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人民對納粹暴行的深切反省,或是多年前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成立,或韓國光州事件責任的追究等等,在在的顯示,歷史真相的還原與法律責任的追究是一體之兩面,唯有釐清施暴者與加害者所扮演的角色與所負的責任,才有可能還原事實的真相,和還給所有受難者及其家屬一個歷史的公道。
陳總統致詞時指出,再過兩天就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特別選擇在今、明兩天,以「人權與轉型正義」為題,舉辦這一場國際學術研討會,除了介紹其他新興民主國家轉型正義的處理經驗外,更進一步就威權統治者戕害人權的罪行及其法律責任等面向,對「二二八事件」進行相關的研討,這是「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繼去年發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明確指出前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的元兇後,再一次以具體的行動宣示「二二八事件」不僅是一件歷史事件,更是一件屠殺事件、犯罪事件、法律事件,對於相關加害者與施暴者對人權所犯下的罪行,應予以法律的追訴並接受國法的制裁,對未來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考角度。
陳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一件單獨或孤立的事件,「二二八」這三個字代表了超過半個世紀台灣人民所承受的一切苦難。嚴格的說來,「二二八事件」發生於1947年的2月27日,但之後所有的不公不義,直到1987年7月15日零時,正式解除戒嚴的那一刻才慢慢結束。因此,「二二八事件」真正的意義是:一個外來的獨裁政權對自由民主全面的否定,以及一個黨國威權體制對基本人權徹底的戕害。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部分人士所說的,只是單純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如果只是「官逼民反」、「警民衝突」,之後就不會有長達38年的軍事戒嚴與獨裁統治。歷史的詮釋有所謂的史觀,將「二二八事件」定位為所謂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這是為過去的獨裁者粉飾太平,完全是以施暴者與加害者的史觀來詮釋歷史,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所不能夠接受與理解的。
陳總統說,過去政府對於「二二八事件」,乃至於整個戒嚴時期相關政治迫害案件的處理,都只看到受難者與受害者,從來都不曾見到有施暴者與加害者,這種消極的處理方式,或許能夠暫時避免社會衝突的發生,但公平與正義將永遠無法獲得伸張,真正的寬恕與和解也永遠不可能實現。
陳總統說,揆諸世界各國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不論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人民對納粹暴行的深切反省,或是多年前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成立,或韓國光州事件責任的追究等等,在在的顯示,歷史真相的還原與法律責任的追究是一體之兩面,唯有釐清施暴者與加害者所扮演的角色與所負的責任,才有可能還原事實的真相,和還給所有受難者及其家屬一個歷史的公道。
陳總統透露,根據「大溪檔案」,蔣介石於1947年3月5日曾致電陳儀:「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7日由滬啟運,勿念。」另於3月8日再次電示陳儀:「…先做好台北、基隆間交通、通訊控制與固守待援之準備,台南方面則守住高雄、左營。…」並令其每日分朝、午、夕三次報告基隆、台北之情況。自1947年2月10日至隔年6月4日止,與「二二八事件」有關的「大溪檔案」計99份,都是蔣介石與陳儀等黨政軍特等要員來往之函電,足證其對「二G八事件」介入之深、干預之廣,且「派兵赴台平亂」是蔣介石所為之決策,都已是公開的事實。
此外,在「二二八事件」時擔任「高雄要塞司令」的彭孟緝,曾向來台灣考察「二二八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報告:「從3月2日至13日,『高雄市』在武裝暴動中被擊斃的暴民大約在二千五百人以上。」
陳總統說,彭孟緝因濫殺無辜在民間留下「高雄屠夫」的惡名,然而蔣介石卻在事件爆發後的二個多月,也就是當年的5月5日拔擢彭孟緝為台灣省警備司令,充分顯示蔣介石對「二二八事件」中的屠殺行為不但知之甚詳,更對此表達高度肯定與支持之意。
陳總統說,雖然直到今天,仍有許多人對蔣介石前總統抱持著一份特殊的感情,但依據相關的史料及政府檔案,確認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的元兇,殆無疑義。今天我們在此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但「二二八事件」的元兇卻繼續享有如封建帝王般的特殊待遇,同時在「二二八事件」及整個戒嚴期間,所有戕害台灣人民基本人權的施暴者與加害者,無一人受到法律的追訴與國法的制裁,這對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及其家屬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陳總統說,過去我們曾將總統府前面的「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去年又將「介壽館」正名為「總統府」,將「中正國際機場」正名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去年並在國軍營區拆除蔣介石銅像二百多座,這是我們嚴肅面對歷史的第一步,至於慈湖「蔣公陵寢」這種完全不符合民主時代潮流的封建產物,以及具有高度黨國體制色彩的「中正紀念堂」未來的存廢等歷史問題,政府也將秉持著對民主與人權的堅定信念,逐步予以處理。當然在處理的過程中必然會遭遇到許多的阻撓與對抗,但我們堅信公平與正義終究會實現,而台灣人民也一定會以具體的行動和正確的選擇,讓台灣早日揮別舊時代的陰影,而成為一個正常、完整、美麗、進步而偉大的國家。
陳總統說,彭孟緝因濫殺無辜在民間留下「高雄屠夫」的惡名,然而蔣介石卻在事件爆發後的二個多月,也就是當年的5月5日拔擢彭孟緝為台灣省警備司令,充分顯示蔣介石對「二二八事件」中的屠殺行為不但知之甚詳,更對此表達高度肯定與支持之意。
陳總統說,雖然直到今天,仍有許多人對蔣介石前總統抱持著一份特殊的感情,但依據相關的史料及政府檔案,確認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的元兇,殆無疑義。今天我們在此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但「二二八事件」的元兇卻繼續享有如封建帝王般的特殊待遇,同時在「二二八事件」及整個戒嚴期間,所有戕害台灣人民基本人權的施暴者與加害者,無一人受到法律的追訴與國法的制裁,這對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及其家屬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陳總統說,過去我們曾將總統府前面的「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去年又將「介壽館」正名為「總統府」,將「中正國際機場」正名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去年並在國軍營區拆除蔣介石銅像二百多座,這是我們嚴肅面對歷史的第一步,至於慈湖「蔣公陵寢」這種完全不符合民主時代潮流的封建產物,以及具有高度黨國體制色彩的「中正紀念堂」未來的存廢等歷史問題,政府也將秉持著對民主與人權的堅定信念,逐步予以處理。當然在處理的過程中必然會遭遇到許多的阻撓與對抗,但我們堅信公平與正義終究會實現,而台灣人民也一定會以具體的行動和正確的選擇,讓台灣早日揮別舊時代的陰影,而成為一個正常、完整、美麗、進步而偉大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