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05 15:11:24love in 1228
辯。/♀

第一、
你竟打出了他的名字 = =" ...我已修改好了。下次別再這樣大意了。
第二、
「他不在那住的話我也不能去嗎?」
對,不能了。
為什麼呢?
因為他待的時間很久,而且,他走了該給我個人的空間吧?
我不想陪完一個又一個,我又不是勞工 = ="
我早就說過了,地點你必須找出來。
你想追我就你該要好好努力想辦法,不要指望我@@"
第三、
你心細如髮不是你的錯,是我的問題,我不喜歡被追根究柢,感覺就像被監控。
第四、
你渴望得到我的人我的心,那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
我不需要回答和幫你想辦法。
而且我還是可以讓你抱讓你親,只是我不想要我們的關係有「承諾」,
我只想要陪伴,但我不想給你任何期望。
你能接受再約我吧,我還是可以接受約會這件事。
第五、
至於錢嘛。以後約會你要出錢請我吃飯了,我沒錢啦。
我領錢時,會把錢補進去,而且含早餐錢 = ="
你把錢寄在我這的心意我可以收下,但我沒有要動用的意思,我只是怕你不想讓家人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