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3 14:33:25茱莉亞

[聽講筆記]法律事務所工作型態比較

*台長說明:

以下是茱莉亞之前去聽的一場演講之筆記內容,放上來這裡和有興趣的朋友分享囉!希望提供一些有興趣知道的朋友參考參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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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務所工作型態比較
(1)當地(Local)的律師事務所(小型):單打獨鬥方式、重視Cost;
(2)大型的法律事務所:採團隊專業分工、重視時間效率、開完庭要寫報告、投入較有挑戰性的議題、以時間收費、案件壓力較大;

2.司法官的工作型態
◎法官:
(1)穩定性高
(2)社會地位高
(3)薪水收入不錯;
【優缺點比較】
1.法官受訓期滿之後應擔任職務三年,否則要賠公費;
2.法官具公務員資格,薪水待遇升遷較緩,但有退休金;
3.法官的職務需獨力完成工作,單獨工作,較遠離人群。

【建議】
如果想當公司的In-house:建議先選產業、再選公司。
如果要當司法官:建議先練好身體,否則案件量會多到累死自己。

3.大型法律事務所期待的工作伙伴特質
(1)最基本的就是要有紮實的法律訓練;
(2)重要的關鍵能力是具有瞭解問題以及研究問題的能力(研究問題的導向、解決問題的能力:知道該項問題會衍生出來的選項);
(3)英文能力是進入門檻







2007/12/23 茱莉亞的聽講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