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5 21:12:20茱莉亞

抓酒駕》新舊法空窗期 罰則最輕

【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佳雯/報導】 2006 / 03 / 14

酒精濃度逾0.55毫克以上的酒後駕車罰則,現正處於新、舊法交接的空窗期,違規人的權益大不同。簡單來說,2月5日以前的違規案件罰則最重,7月以後的罰則次之。現在則屬於2月5日至6月30日的新、舊法「青黃不接」的時期,罰則最輕。

在2月5日以前的因酒後駕車而被移送法辦的違規案件,除了要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罰4萬5000元至6萬元以外,因為還同時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可能再被處拘役或易科罰金,兩者都要罰。

然而,在2月5日行政罰法上路,並明訂「一事不二罰」後,違規人不會再被道交條例和刑法剝去「兩層皮」,只要依刑法判刑,就不可再依道交條例處行政罰罰款。

不過,警方發現,法院判決通常採用罰金,且罰款額度經常低於道交條例的4萬5000元至6萬元重罰,因此,預定7月要實施的新版道交條路特別「補洞」,規定若刑法判決額度低於原來的4萬5000元至6萬元罰款,違規人必須補足「差額」才行,程序有點麻煩。

正因如此,目前正值行政罰法的「一事不二罰」已上路、但新版道交條例未實施的「空窗期」,成為嚴重酒後駕車罰則最輕的時候,作法上也相對混亂。

此外,針對後續要通知違規人補「差額」的困擾,監理單位表示,警政署已同意召開協調會,建議法院判決酒後駕車案件所裁定的罰金,盡量高於道交條例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