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 20:25:41黃鐘毅

南市府跨局處合作 營建空污費結算率倍增。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環保局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今年與市府工務局、地政局、區公所合作,要求施工單位工程驗收或請領使用執照時,需檢附營建空污費結算證明,大幅提升營建空污費結算率及正確性。環保局統計,今年申辦營建空污費案件不僅數量增加,結算率也較往年增加1倍。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今年度透過跨局處合作機制,落實營建空污費稽徵成效,感謝市府團隊合作及營建單位配合。營建單位申請營建空污費時,務必提供完整、正確的資料,若有偽造、變造或以故意短報、漏報者,將依查驗結果或相關資料,以營建工程空污費率的2倍計算應繳金額。營建單位若因變更設計或其他因素停工,應於停工前主動行文通報環保局,作為扣除營建空污費的依據。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定,營建業主應於開工前主動檢具相關工程資料申報營建空污費,並於完工後備妥相關完工證明向環保局辦理結算,調整應繳納的金額。環保局除加強查核,舉辦說明會宣導外,在東區及新營辦公室各設一處營建空污費申報櫃檯受理申報,業者亦可透過網路進入「臺南市營建空污費線上申報系統」(http://www.kjtn.url.tw/)完成結算作業,歡迎業者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