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20:00:17黃鐘毅
針對台南市正義與勇氣紀念日名稱,南市府提出說明。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宣布3月13日為「台南市正義與勇氣紀念日」,不僅是紀念湯德章律師英勇堅韌的一生所代表的台灣精神,也是讓受難者畢生追求的「價值」得以彰顯。
市府表示,湯德章律師憑良心做事情、維護正義、不畏強權、捨己為人、處變不驚,深具正義感和勇氣,並捍衛民主人權,終其一生,不只228受難事蹟值得我們緬懷,其所樹立的人格更是我們學習的標竿。
市府指出,紀念日的名稱應該是時代「價值」的延伸。過去,台南市政府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亦是紀念鄭南榕先生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犧牲生命的事蹟。
國家已經訂定228為「和平紀念日」,紀念與追思受難者。因此,台南市政府特地選在3月13日湯德章律師就義日,擇其畢生追求「正義與勇氣」價值作為紀念日名稱,讓後人得以了解湯德章律師捍衛正義與勇氣所做的犧牲並予以緬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