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20:57:16黃鐘毅

針對老舊公車,邱莉莉議員要求掌握公車狀況。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依規定公車使用年限將不得超過十二年,對此,市議員邱莉莉表示,目前轄內三家業者仍有六十四輛公車車齡逾十二年以上,要求交通局對於法定逾齡公車的車能狀況要掌握確實,務必要求業者格外重視安全性能。
 
   邱莉莉指出,台南市政府根據「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公告市區公車車輛使用年限不得超過十二年,自一0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交通局公共運輸處統計,目前全市三四六輛公車,經這三年汰舊換新計劃,八年以上車輛仍有一六0輛,十二年以上的老舊公車六十四輛,這六十四輛是否明年起就不在路線行駛,頗引人側目。

  邱莉莉表示,每位公車乘客都希望自己搭乘的車輛是新穎而非老舊的,所以交通局對於法定逾齡公車的車能狀況要掌握確實,務必要求業者格外重視安全性能,且未來業者汰舊換新必須循守「先入先出」原則,由最高車齡的公車先行汰換,如此才有辦法儘快降低台南市公車平均車齡。

  另外,近來有不少長輩反映,搭公車有如廁不便的問題,邱莉莉指出,台南市公車六大幹支線共二一二五個停靠站,但只有五個轉運場地設有廁所,市公車上已沒有廁所,如果連在起落點都沒有如廁設備,將造成「內急」的困擾,希望交通局正視乘客「方便」的迫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