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21:24:21黃鐘毅

防疫處召開防範藥物殘留宣導會,加強動物正確安全用藥。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售畜禽產品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之新聞偶有所聞,為防範畜禽產品藥物殘留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防疫處17日上午特別舉辦養禽戶防範藥物殘留宣導會,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派員講授:「產蛋禽類正確安全用藥。」針對各養禽戶在飼養管理及動物用藥方面遇到的困難給予專業輔導。
 
       禽蛋為一種重要的食品,風味獨特,營養豐富,且衛福部對蛋品制訂之藥物殘留標準規定較嚴格,故會中針對產蛋動物的飼養管理與安全用藥進行探討,進而達成動物健康、保護消費者及畜牧產業發展三贏的局面。
 
        截至102年第2季止,本市產蛋禽戶共216戶,總飼養隻數約403萬隻,佔全國第3位,防疫處每年均定期至各畜牧場進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採樣監測,以確保畜禽產品衛生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健康。
 
        防疫處提醒本市畜禽水產養殖戶應依規定使用動物用藥品,倘遇有動物罹患疾病時,請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特約獸醫師診治,並請執業獸醫師(佐)開具該動物用合法處方箋,始能買賣及使用動物用藥品,違法用藥及未遵守停藥期規定之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為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該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防疫處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之規定,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