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3 22:18:55黃鐘毅

農舍爭議多 政府祭出新規定

【記者黃鐘毅報導】隨著國人經濟水準提升,許多退休族掀起一股「農舍休閒風」已行之有年,惟近來農舍及農地買賣時常產生糾紛,且政府考量未來提供真正農民經營農業生產需要,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發展下,杜絕非農業使用之投機炒作為目標,102年7月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其中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的新規定,特別提醒民眾注意,避免買賣時吃虧上當。

工務局表示,為杜絕農地非農業使用之投機炒作,因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規定,已申請興建農舍領有使用執照之農業用地經套繪管制,除符合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或非屬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或農舍用地面積與農業用地面積比例符合法令規定,經依變更使用執照程序申請解除套繪管制後,該農業用地面積仍達零點二五公頃以上等三種情形之一者,方得解除套繪管制。

工務局指出,最近六甲區有一民眾申請將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辦理分割,雖其農舍用地面積與農業用地面積比例符合法令規定,但是經依變更使用執照程序申請解除套繪管制後,該農業用地面積仍未達零點二五公頃以上,以致遭主管機關退件。

因此,工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若購買農地興建農舍時,需注意該農地的使用現況;依法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即使解除套繪管制後,該農業用地面積仍需達零點二五公頃以上始可興建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