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6 01:03:00我要去大陸!

怪現象,前幾天攤販取締光光,今天深夜12點警車逛攤販區

奇怪不奇怪

前幾天
攤販取締光光
今天深夜12點多
警車開進來
逛還在營業或收攤的攤販區



那就是警察要告訴攤販說
我也是受理上頭還是市民的任務
不關我的事.....
冤有頭
債有主
搞不好你們把那肇事者解決掉
警察也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