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04:22:22Aher

四種生死 聖嚴法師

 

四種生死
聖嚴法師
曹山本寂禪師的《語錄》記載:一次,有僧問曹山:“我通身都是病,請您老人家替我醫病。”曹山禪師回答說:“我不醫。”僧又問:“為什麼您不替我醫?”曹山禪師說:“我要教你求生不得,求死不得!”
若由普通人聽起來,好像禪師好殘忍!但是對於修行的人來講,意義非常重大。現在我把“生和死”這個問題,分為幾個層次:
一、不知死活
第一個層次是“不知死活”。這指的是哪些人呢?就是愚昧的、醉生夢死的眾生,連“死活”是什麼他們都不知道!
而各類眾生當中,靈性的高低是有差別的,如靈性較高的動物,我們對它好,它知道感謝;對它不好,它也會記恨在心。
我們看到豐子愷所畫的《護生畫集》裡頭,有一位屠夫拿刀要殺牛,那頭牛跪下來流眼淚——表示它曉得“它要死了”。但不一定所有的牛都知道要被殺,只有那些比較有善根的牛才會知道。
眾生之中,有很多低等動物是不知死活的,但是稍微高等的動物就已經知道死活了,因此,我們在淨土宗的《往生傳》裡頭,看到狗、鳥、雞、鴨、猴子等等,這些比較有靈性的動物也會往生淨土,但並不是說所有的動物都知道“生死”。
人類當中,有沒有不知死活的呢?有,不過不是終身不知,而是有時不知。
比如台灣的治安機構,最近雷厲風行地實施“打黑”的掃蕩運動,各幫派的黑社會組織頭目紛紛被捕。
我們看看那些人,在舞刀弄槍、逞兇鬥狠、殺人越貨之時,他們不會知道被他們殺害及殺傷的人,是多麼的痛苦,是那麼的淒慘!
他們殺人就跟踩死螞蟻一樣;也不在乎一旦被治安機關逮捕後,會有什麼結果。
懷有這種心態的人,沒有“生與死”的界限,一旦被捕定讞,臨刑命終之前,同樣畏懼死亡,只是後悔莫及了。
從生理而言,有生有死是自然現象;從佛理而言,死亡是一期果報的結束,也是另一期果報的開始,是無可避免的現象。
二、貪生怕死
第二個層次是“貪生怕死”。“貪生怕死”是好現象!人如貪生就會愛護自己的生命;因為怕死,所以會悉心照顧自己的健康。
人類為了謀取生存,在克服種種困難的過程中,發揮了智慧和人性的光輝。由於互助而促成了社會的進步,由於彼此的溝通,產生了語言文字與文明,使得人類的生活更富裕、更安全。所以,“貪生怕死”乃是為人帶來文明和文化的動力。
可是,司馬遷《報任安書》有云:“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為了許多人的安全而自己去冒險犯難,乃至犧牲生命,稱為“成仁取義”;這也正是從貪生怕死的基礎上,顯露出人性的昇華。
行菩薩道的人,便是常以自己的生命換取眾生的安樂;唯有肯定了生命的可貴,始可見出捨身救人的行為的崇高偉大。
三、了生脫死
第三個層次是“了生脫死”。首先必須明白,依佛說,眾生都已經過無量生死,可惜,業力雖如影隨形地跟著我們,我們卻對過去無從記憶。若不出生死,不論何人,除了隨業流轉生死,別無自主的能力。
生不知從何處來,死不知往何處去,現世為人,來世不知為何物,除非能截斷生死之流,否則業力溯自無始,緣熟即報現,誰知道下一世再以什麼面孔見人。
成仁取義、慷慨赴死,雖有功德,可以生天,或成為神,然其報盡,仍入茫茫的生死大海中。
或者,有好多人不懂佛法,也不知道因緣生的萬法,都是生滅無常的。所以為了生存得更久,或者企圖不死,人間便出現了些長生不死的方法和傳說。比如在印度的古老傳說中,有所謂的“甘露”,飲後就可以不死。
道書中的方術,無非是些醫藥衛生及調氣、按摩以健身的方法;長生不死則是神話而非事實。佛法的了生脫死,不是叫長生不死,而是生與死跟我不相干。
我們只要有身體在,就沒有辦法離開生死;心執著這個身體,妄認這個身體為我,叫做生死法;同時,心緣自心也是生死法。只要有心的執著和攀緣,便不能脫離生死。
緣外境固然是生死因,心緣內境也是生死因;迷於物欲是生死因,執著悟境,也是生死因。
所以,凡夫畏懼生死,宜求解脫生死而趣涅槃;但畏懼三界苦惱煎迫,而求出三界,雖然是修學佛法的初階,唯其尚有所取捨,並不是究竟。
所以臨濟慧照禪師要說:“設有修得者,皆是生死業。”也就是說:到了如《心經》所說:“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此,厭離生死而修行證果,便出離生死;出離分段生死,便出三界,證小乘果;出離變易生死,便證佛果大涅槃。
四、生死自在
第四個層次是“生死自在”。一般人對於生前與死後的認知,不是如唯物論者說,人死如燈滅,生是開始,死是結束。便是如靈魂不變說者,以為人生是由靈魂投胎,人死是因靈魂離開了肉體;投生如蝸牛入殼,死亡如放下負荷。
前者,佛法稱為“斷滅論”,後者佛法稱為“常見論”,均是邪見,同樣地不是事實。
否則,斷滅論者,固然一死百了,不必再對其生前的行為負責;常見論者,也會視死亡為現實苦難的一時解脫。所以有人說:“死後的靈體,無重量、無阻礙;死不可怕,倒是活著比較麻煩!”因此導致一般人以死亡為解脫的錯誤認識。
實際上,“生”是由過去無始以來所造業力的果報;若非大惡大善,人的壽命及福緣,在其出生之時,大致已經決定。
生存期間,是受先世業力的牽引;死亡以後,若業力尚在左右生死,則緊接著又將接受另一期的生死。如此流轉,佛法稱為“六道輪回”。
既有六道,就不一定再來投胎為人;同在人中,也不能與先世的親友相識、相認。所以,死亡絕對不是解脫,倒是另一個業報之身的開始。
縱然有些人在生時積功累德,死後成為有福的鬼神,暫時不受苦迫;福盡壽終,仍舊未脫生死。
深一層言,小乘聖者出三界而住涅槃,雖已不再生死,仍執生死為實有;不入生死,並不即是得大解脫。
唯有不受業力牽引而入生死,也不以生死為實有而不入生死,才是大涅槃、大解脫的“生死自在”。
佛菩薩之化世、度眾而出現於世間者,有以暫時現身的“變化身”;有以入胎出胎的“托化身”,而且是隨類托化,無方不現。他們的托化身,照樣現有生死相,不過不以生死為苦,也不以生死為樂;所以有許多大德、高僧及大修行者,能夠不畏生死而自主生死,自由來往於生死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