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想自拍性愛影片 也許妳可以考慮答應……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及迷姦、偷拍多名女子,最高法院日前再判他確實性侵9名女性,觸犯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罪,共判刑39年2個月,未來他至少要被關15年。
這則新聞再度讓我想起,從當年的陳冠希,到後來的李宗瑞事件,都帶出一個值得思考的題目:如果男友(基於兩性平等原則,也可能是女方主動)要求拍攝兩個人的性愛影片,自己到底應該如何因應?
如果嚴詞拒絕,妳可能擔心對方惱怒,質疑妳「不愛他」;當然他也可能深情款款地跟妳說:「就是因為太愛妳,所以我才想保存我們倆的美好回憶」云云……
但如果妳答應跟他一起拍,妳又害怕如果影片外流被不相干的人看到,或者被拿來當作未來萬一分手反目時,要脅、報復的工具,就更加不堪……
這個問題,如果拿來問傳統的衛道人士,一定會得到「一定要嚴詞拒絕啊」、「想拍性愛影片,不是愛,是對我的傷害」之類用膝蓋也想得出來的答案;問題是,從比較跳脫傳統泛道德的角度來看,這中間,有許多模糊空間,例如「我也不是完全排斥」,或者「留下一個年輕時的美麗回憶,未嘗不是壞事」之類的想法;換言之,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不是好或不好的二分法可以輕易回答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吉哥倒不認為,遇到男(女)友提出這樣的想法時,我們非要斷然拒絕不可。
只是按下錄影鍵、真槍實彈上陣「演出」之前,容我提醒妳再思考幾個面向:
一、 這是我真的願意做的事情嗎?
只要兩個人有共識,愛怎麼拍性愛影片,都是兩個人自己的事,外人無須置喙;關鍵在這真的是「兩廂情願」?還是「無奈接受」?只要有一絲無奈的成分,我認為就應該拒絕,或者設定明確的同意前提。
二、 怎麼做才能夠保護自己?
如果基於任何理由,妳無法拒絕或不想拒絕,妳就必須想好自保的方法。例如,要求不要拍到足以辨識身分的角度,或者拍成「點到為止」的「唯美版」,像是從頭到尾柔焦、失焦,只留下「意象」,或者運用鏡頭的鏡位,避開隱私部位或動作,留下「唯美」,避開「風險」。
三、 萬一影片外流,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很嚴肅,但我必須說,只要妳答應拍,就要做好「影片有一天可能外流」的最壞打算。性愛影片可能外流的原因非常多,不管是男友愛炫耀分享給別人,或者是陳冠希的送修電腦被偷拷,還可能像李宗瑞的影片被散佈,原因至今未解;總而言之,凡走過必會留下痕跡,只要拍了,就只能「盡全力保護好」,但要做到「永遠不外流」,不完全是自己能控制。
我就曾經聽過有個聰明的女生,在男友好言好語求了好久之後,終於願意跟男友一起拍攝性愛影片。不過,這名女生雖然答應男朋友拍影片,但她堅持三個做法:(1) 用她的手機拍;(2) 必須經過她剪輯後製處理後,才把「修剪版」影片分享給男友; (3) 她的「處理」方式是:重要部位「馬」到看不出來、她自己的臉孔「薄霧」到看不出來、她的聲音變音處理到聽不出來是誰,但相對地,男友的臉孔、表情、聲音、喘息則清清楚楚,立可辨識……
什麼?妳說這樣豈不是變成有朝一日妳可以反過來拿來威脅男友?
這樣說也沒錯。但,誰要他想拍性愛影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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