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6 09:10:14Jinapanchorn

比丘戒 (三)

第九组:财宝---Ratanavagga
1. 如果比丘没有得到准许,就进入统治者和他的顾问在一起的房间,就犯随罪戒。
2. 如果比丘看见别人的东西掉在地上,或看见地面有别人掉落的东西,想把东西占为己有而拾起来,或者请别人拾起来,即犯随罪戒。
如果东西是掉在他的庙里或小屋里,他就应该拾起东西替物主保管,如果他没有代物主保管,就犯上恶作戒(dukkata)。
3. 如果比丘没有请示同庙的比丘,而在不适当的时间走到村子里,就犯随罪戒。除非他有事必需立刻赶去。
4. 如果比丘自己做或请人做装骨,装象牙及装号角的布袋及小箱子,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把布袋或小箱毁坏,然后忏悔。
5. 如果比丘要做一张床架及櫈子,床脚及櫈脚的高度不能超过八如来指(sugata寸,不算床面及櫈面),超过这个高度,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把床脚和櫈脚的高度切成合格的高度,然后忏悔。
6. 如果比丘的床面和櫈面是用木棉做成的,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将木棉撕毁,然后忏悔。
7. 如果比丘要做一件坐布(尼师坛nisidana),长度必需是两磔手(sugata),宽一个半磔手,另一个磔手作边。如果比这个尺码更长,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把布剪成规定的尺码,然后忏悔。
8. 如果比丘要用布包紮伤口,其长度必需是四磔手,宽二磔手,比这尺码更大,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把布剪成规定的尺码,然后忏悔。
9. 如果比丘要做浴布抹雨水,其长度必需是六磔手,宽两个半磔手,比这尺码更大,就犯随罪戒。犯此戒必需把布剪成规定的尺码,然后忏悔。
10. 如果比丘所做的袈裟比如来衣(sugata robe)更大或者一样大,就犯随罪戒。如来衣的尺码是长九磔手,宽六磔手。犯此戒必需把袈裟剪成合格的尺码,然后忏悔。


四波罗提提舍尼---Patidesaniya
1. 如果比丘从一名非亲非戚的比丘尼手中接过食物,亲手拿了食物吃下,就犯波罗提提舍尼戒。
2. 如果比丘受邀请到某处进食时,有比丘尼到来比手划脚地指使施主做东做西,比丘应该劝比丘尼不要这样做,並且请她离开。如果比丘没有请她离开,就犯波罗提提舍尼戒。
3. 如果比丘没有生病又没有受邀请,而到僧伽共认是学家(sekha)的人的家里去领取食物,並且吃下食物,就犯波罗提提舍尼戒。(学家是尚在修行,但已证悟的人)。
4. 如果比丘在山林里居住修阿兰若行,他没有告诉信徒他所居住的地方是怎样的地方,或者信徒没有通知他要来小屋供养他。他在没有生病时,伸手接过信徒供养他的食物,並且将食物吃下,就犯波罗提提舍尼戒。

七十五应当学(Sekhiyavatta---百众学)
应当学(或译百众学)可以被分为四组:
第一组是Saruppa---正确的行为。
第二组是Bhojanapatisamyutta---食物。
第三组是Dhammadesanapatisamyutta---授法。
第四组是Pakkinhnnaka---杂项。

第一组:正确的行为
1. 我一定整齐的穿著下衣。
2. 我一定整齐的穿著上衣。
3.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整齐的穿著。
4.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整齐的穿著。
5.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适当的控制手脚的动作。
6.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适当的控制手脚的动作。
7.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两眼下视。
8.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两眼下视。
9.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拴起袈裟。
10.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必定拴起袈裟。
11.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开怀大笑。
12.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开怀大笑。
13.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高声讲话。
14.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高声讲话。
15.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摆身体。
16.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摆身体。
17.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摆双手。
18.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摆双手。
19.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头。
20.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摇头。
21.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叉腰。
22.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叉腰。
23.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用布蒙头。
24.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用布蒙头。
25. 我去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踮着脚行走。
26. 我坐在俗人居住的地方时,绝不交叉双脚地坐着。

第二组:食物
比丘要训练自己这样做:
1. 我要有礼貌地接受食物。
2. 当我接受食物时,双眼只看住钵。
3. 我只接受适量的咖喱。
4. 我要等到食物靠近钵的边缘才接受食物。
5. 我要有礼貌地吃食物。
6. 我吃食物时,双眼只看住钵。
7. 我绝不挑起白饭,使它凹凸不平。
8. 我只吃适量的咖喱。
9. 我绝不会只吃富人所做的食物,穷人供养的劣等食物也吃。
10. 我绝不将白饭盖住咖喱,以期得到更多咖喱。
11. 我没有病时,绝不会为了自己想吃,而乞求咖喱和饭。
12. 我绝不会为了要挑剔别的比丘而看他的钵。
13. 我吃东西时,绝不会口含满大口的食物。
14. 我只将适量的食物放进口里去。
15. 在我还没有将口中的食物吞下之前,我绝不张口。
16. 我吃着食物时,绝不将手指放进咀里去。
17. 我口中还含着食物时,绝不开口讲话。
18. 我绝不将食物抛进口里。
19. 我绝不咬嚼满口的饭。
20. 我吃食物时,绝不会使自己失态和丢脸。
21. 我绝不会一边吃食物一边摆手。
22. 我吃饭时绝不让米散开或掉落钵里及地上。
23. 我吃食物时绝不伸出舌头。
24. 我吃食物时绝不发出咬牙声或嚼声。
25. 我吃或喝东西时绝不发出吸声。
26. 我吃食物时绝不舔手。
27. 我吃食物时绝不张手刮钵。
28. 我吃食物时绝不伸舌头舔咀唇。
29. 当我双手粘住食物时,我绝不拿住一瓶水。
30. 我绝不会在俗人的屋里或屋外,将还有米粒的洗钵水倒在地上。



第三组:授法
比丘要训练自己这样做:
我绝不授法给没有病又……..
1.…..有一把雨伞在手上的人。
2.…..有一枝木棍抓在手中的人。
3.…..有一把又尖又利的武器在手中的人。
4.…..有一件武器在手中的人。
5.…..穿着凉鞋的人。
6.…..穿着皮鞋的人。
7.…坐在汽车里的人。
8.…..躺在床上或睡椅上的人。
9.…..交叉双腿坐着的人。
10.…..用布包头或戴头巾的人。
11.…..蒙住头的人。
12.…..坐在高高的座位上,让我坐在地上的人。
13.…..坐在高高的座位,让我坐得低低的人。
14.…..坐着让我站住的人。
15.…..走在前面,让我跟在后面的人。
16.…..走在小路里,让我走在小路外的人。

第四组:杂项
比丘要训练自己这样做:
如果我没有生病……..
1. ……..我绝不站着大便和小便。
2. ……..我绝不大便、小便或吐痰在草树上。
3. ……..我绝不大便、小便或吐痰在水上。

四灭诤Adhikarana
已经发生又必需处理的是是非非(Adhikarana),可以被分为四类:
1. 争论【这个是法、是戒律;这个不是法、不是戒律】,叫做vivadadhikarana。
2. 指责他人犯重戒,叫做anuvadadhikarana。
3. 一切犯戒,以及它的处理方法,叫做apatta-adhikarana。
4. 僧伽所要扮演的职责,是叫Kiccadhikarana。


七灭诤法(Adhikaranasamatha)
调停一切争辩的方法是灭诤法(Adhikaranasamatha)。
灭诤的七个方法是:
1. 当着僧伽面前;当着一个人面前;就事件本身寻求解决之途;或以佛法解决这四种争辩(adhikarana),叫做Sammukhavinaya(当着某人某事解决问题的程序)。
2. 僧伽念诵谏文宣布某人已是阿罗汉;说明:“他是一个理智的人”,避免任何人指责他犯戒,叫做sativinaya(关於理智的程序)。
3. 僧伽念诵谏文宣布某人的精神病已经痊愈,不准任何人重提他在患病时所犯的某个罪失,叫做amulhavinaya(关於精神病已痊愈的程序)。
4. 以犯戒者承认错误来处理,叫做patinnatakarana(根据所认的错失来决定行动)。
5. 以大部分人的意见来作决定,叫做yebhuyyasika(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行动)。
6. 犯戒的人负起全部责任,叫做tassapapiyasika(将责任归於犯戒人的方法)。
7. 不必查清楚谁对谁错,使两方面和解,叫做tinavattharakavinaya(用草盖住的程序)。

触犯大罪(thullaccaya),恶作(dukkata)及 dubbhasita的戒条,並没有包括在律藏之内(但有一个例外,触犯七十五应当学的任何一戒,就是恶作)。

比丘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