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9 12:38:11turtle

有人問我關於副總統控告新新聞案

有人問我關於副總統控告新新聞案,這是一場沒有真正贏家的判決。

有些事情未必能夠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或者這樣說,司法判決未必能夠找到真相與提供答案。「呂秀蓮副總統控告新新聞案」判決結果,恐怕再次証明了「政治問題很難用司法解決」的道理。

呂秀蓮的勝訴,其實只建立在「楊照虛構嘿嘿嘿電話」之上,純就「呂秀蓮有沒有打電話給楊照」這件事而言,呂秀蓮的確是贏家。

但是,此案的本質絕對不僅是這通電話存不存在,而更牽涉到政治陰謀、新聞自由、國家副元首尊嚴、媒體公信力等複雜層面。就這些複雜層面而言,判決結果看不出來有真正的贏家。

真正的贏家不是呂秀蓮,否則法理上應該扛起責任的新新聞發行人王健壯、實際撰寫新聞的楊舒媚等記者為何都無罪?

換句話說,除了証明這通「嘿嘿嘿電話」不存在之外,呂秀蓮究竟有沒有散佈陳水扁總統緋聞?如果有,散佈的動機是不是宮庭政爭?司法判決都無法、也不可能釐清。當法官以「確信為真」為由判決王健壯等人無罪時,圍繞在「嘿嘿嘿電話」之外的政治疑雲,終究仍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真正的贏家更不是新新聞,否則新新聞據信為真、指証歷歷的宮庭政爭,為什麼連一通電話都經不起考驗?

而且,新新聞提供的兩位秘密証人,為什麼反過來否認一切、甚至強調保留法律追訴權?楊照又為什麼要被處以極盡羞辱、花費鉅資的「澄清聲明」不合情理處分?新新聞在某種程度上保住了新聞自由的尊嚴,但卻在最關鍵的一通電話上失去了說服別人的公信力。 

對新聞界而言,此案判決結果則是有利有弊。

法官首度在民事訴訟中援引釋字五0九號解釋的「真實惡意」原則,未來對於新聞自由將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在刑法誹謗罪尚未除罪化之前,此舉將令新聞界稍堪告慰;但法官要求媒體負起最大舉証責任,對發行人、總編輯、記者做出相當特殊的「區隔」,最後再讓楊照付出天文數字的刊登廣告代價,則勢必讓新聞界產生一定程度的困惑與「寒蟬效應」。

無論如何,國家副元首控告媒體,已無可避免留下國家機器對於言論自由的威脅與壓制效應,相關政治問題既無法完全釐清,對言論自由又已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
 
有人問我關於副總統控告新新聞案,這件官司,其實還是不告為宜。


※本文原刊於中國時報,因與媒體息息相關,故重貼提供本台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