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8 10:15:01土司

台灣19世紀大事紀


台灣19世紀大事紀

1805(清嘉慶10)大龍峒保安宮落成。

1808(清嘉慶13):吳化等人將業已在宜蘭開拓的人,製成住民戶口清冊,攜至台北艋舺呈繳給閩浙總督方維甸,要求把蛤仔難編入清朝版圖。

1810(清嘉慶15):清政府核准設「噶瑪蘭廳」,廳治設在五圍(今之宜蘭市),首次正式對台灣東北部的宜蘭進行直接統治。

1854(清咸豐4)美國培理艦隊停泊基隆。

1859(清咸豐9)聖多明哥會派遣神父到台灣傳教。

1860(清咸豐10):「北京條約」規定台灣開放淡水及安平港為通商口岸。台灣經濟逐漸邁向繁榮。

1862(清同治1)戴潮春起義。滬尾(淡水)正式開港。

1863(清同治2):雞籠(基隆)正式開港。

1864(清同治3):安平和打狗(高雄)正式開港。

1865(清同治4):英國長老會馬雅各開始在南部傳教。

1866(清同治5):英人多德在淡水種茶,改善台茶產銷,展開台灣茶葉的黃金開發期。

1867(清同治6):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和原住民族長卓杞篤締結災難救助條約。

1871(清同治10)原住民殺害船難漂流之琉球居民而引起牡丹社事件

加拿大長老會的馬偕抵達淡水,開始在北部傳教。

1874(清同治13):日本出兵台灣。日本政府與清朝締結《北京專約》,清承認日本的行動為保民之舉,賠款50萬兩。

沈葆楨奉派至台灣,清朝對台灣的經營轉為積極。

1875(清光緒1):清廷取消內地人民渡台耕墾禁令,台灣正式全面開放。除原有的台灣府以外,另置台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廳;另於恆春半島設置恆春縣,東部設卑南廳,南投地區設埔里社廳。

在沈葆楨的奏請和監督下,總兵吳光亮完成橫貫台灣東西部的八通關古道(11)

1877(清光緒3):架設台南至旗後電線

1882(清光緒8)馬偕創設牛津學堂

1884(清光緒10)中法戰爭,法軍砲轟基隆,登陸淡水。

台北城的城牆及五座城門興建完成,為清代台灣興建的最後一座城垣。

1885(清光緒11):因中法戰爭的刺激,台灣從福建省獨立出來成為台灣省劉銘傳就任第一代台灣巡撫。他在六年任期內,使台灣成為全中國最進步的一省。

台灣府城教會報》創刊。

1886(清光緒12):劉銘傳著手清賦事業,創設保甲制度

1887(清光緒13):設鐵路總局於台北城,開辦台灣鐵路,為中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

1888(清光緒14):開辦台灣郵政;並在台北設置水力發電廠,為台灣電力之創始。

1894(清光緒20)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日軍在日、清議和期間,佔領澎湖群島。

邵友濂奏請移設台灣首府由台南移至台北。

1895(清光緒21年、台永清1年、日明治28):中日締結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4月17)。

台灣總督府成立,樺山資紀為首任總督(5月10)。

台灣民主國發表獨立宣言(5月23),舉行獨立儀式(5月25),唐景崧任總統。

日本近衛師團澳底登陸(5月29)。日本軍佔領基隆,同日,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逃亡廈門(6月6)。日軍未遇抵抗即進入台北(6月7)。台灣總督府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定此日為「始政紀念日」(6月17)。

台灣民主國大將軍劉永福逃至廈門(10月19),台灣民主國崩潰。樺山總督向大本營報告全島敉平(11月18)。

1896(日明治29)原敬向台灣事務局提出「台灣問題二案」。

六三法」實施(4月1)。

總督府設立「撫墾署」,處理原住民事務(4月1)。

此時在日「出售台灣論」囂塵甚上。

1897(日明治30):「住民去就決定日」台灣住民的國籍選擇最後期限(5月8)。

1898(日明治31)兒玉源太郎總督,後藤新平民政長官赴台就任(3月28)。

保甲制度、壯丁團設立,以輔助警力之不足(8月31)。

土地調查業務開始(9月5)。

匪徒刑罰令」實施。

1899(日明治32)台灣總督府醫學校(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正式成立(3月)。

台灣銀行開始營業(9月26)。

師範教育在台開始萌芽(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