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3 11:16:07Shan
作罷–喜歡妳?
心想…
我想,還是作罷吧
情人節要到了,
不想破壞、不想傷害
傷害到妳,也傷害到自己
其實很想,
繼續這樣下去。
但,這樣下去
或許我會背負著很大的罪名
而且,可能性高嗎?!
心情很煩…
呵!瞬間覺得
自己很適合陳小春那首歌
我愛的人
愛不到我最想要愛的人
誰還能要我怎樣呢
我愛的人 不是我的愛人
她心裡每一寸 都屬於另一個人
她真幸福 幸福的真殘忍
讓我又愛又恨 她的愛怎麼那麼深
我愛的人 她已有了愛人
從他們的眼神 說明了我不可能
唉…就此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