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性風險的概念定義迄今仍不一致
更不用談操作型定義了。
較廣的定義是會計公報上的。
流動性風險:又稱籌資風險,指企業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風險。
另
企業無法在市場上已接近公平價值知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亦可能導致流動性風險。
類似的定義如
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翻譯FRB):
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取得足夠資金,
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責任的風險(稱為「資金流動性風險」),
以及市場深度不足或失序,
處理或抵銷所持部位時
面臨市場顯著變動的風險(稱為「市場流動性風險」)。
資金流動性風險可以區分供給面與需求面來考慮。
而廣義的籌資風險,可以來自
1.本身沒有資金,
2.無法出售資產取得資金,
3.與借不到資金。
而
一般在金融市場上採較嚴格的市場流動性風險定義,
即指不能迅速的調整部位(包括買與賣)的風險。
在操作型定義上,
價差是最常討論與應用的(問題是流動性風險常導致公平價值不存在),
價格彈性倒數,存續期間,
水流速度公式的應用等等都可被應用,
而最近被認真考慮的是,
預期現金流入與預期現金流出的差距(VAR的GAP)。
2011-06-11 07:39:37安永經營管理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