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9 18:43:17裂痕

樂樂叔叔的友誼信

Billy

目前為止,我最喜歡你的短文是萬福,它蘊含的感情較濃,明確而貼近生活,老少咸宜,這不是評論不是指導,純粹回應感覺而已。

每個人都很想知道別人對自己所寫文章感受如何,像你這樣太會寫也不太好,以前我在中油那如文化沙漠的大公司任職加油工時,找不到人投槁公司期刊,被硬抓去寫,連續胡謅兩篇後,發覺怎麼會有一隊一隊女生在我們加油站閒逛,站長說是來看誰寫的文章,我們那站成了觀光勝地,好有意思,可是當時已有固定女友,而且我們那時是禁止劈腿,不像你們現在年輕這代這麼亂,當然不包括你啦乖孩子,話說回來,我被嚇到,立即離職來到台北另外找工作。

在這競爭激烈的大都市裏,工作生活近二十年,沒增加壹個朋友,反倒是少了幾個,因為我偶爾很孤僻,偶爾很熱情,是個怪人,不像你老爸喜歡和朋友分享所有,從小到老都不停地結交朋友,真是奇人,只不過他的朋友們幾乎是屬同類型,而我比較雜,有時候水火不容的黑白兩批人同時在巷口喊我,差點要打起來;上國中後乾脆做個單純學生感覺比較真實,分班後我座位與你老爸相鄰,他太多話,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是朋友真是多呀,而且還把他們都搞成同一類型就更厲害了,讓我大開眼界,也很想認識這個人,就一直到現在。

下次再聊。 Leh Leh 2007 0402

上一篇:點名

下一篇:106歲,有愛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