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輕易相信,也不要輕率就否定】
不要輕易相信,也不要輕率就否定
在科技進步,資訊爆炸的現代。新的產品、理論,新的心靈導師,宗教領袖輩出,人與人相處,國內外消息。有時讓我們無法分辨,孰真?孰假,誰正?誰邪?,孰是?孰非?
提醒諸位「不要輕易相信」,是因為人通常有一種傾向,就是個人比較熟悉的權威人士、專家、師長,朋友講的話,或比較符合我們的經驗法則的道理,我們常缺乏深思熟慮及檢驗下就接受,有些情况甚至還不知如何思考與檢驗,茫然不知所措。
至於提醒諸位「不要輕率就否定」,是因為我們很容易拿自己的觀點,自己的舊知識,來衡量新的知識與觀點,不符合的就抗拒、排斥,成為學習新知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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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高僧佛使比丘有篇「《羯臘摩經》的啟示」很值得參考,節錄內文:
全世界的人們,現在都面臨和佛陀時代,印度雞薩布多(Kesaputtanigama)地方的羯臘摩人(Kalama)一樣的處境。他們的村落,常有許多的宗教師經過,每個人都宣稱,自己的教義是唯一的真理,在他到來以前,和以後的其他人都是錯誤的,羯臘摩人無法決定那個教義才是應該接受和遵循的。佛陀經過他們的村子,羯臘摩人就把遘個不知道該相信那位導師的問題向他請教,佛陀因此宣說了《羯臘摩經》(Kalama Sutta),等一下我們會有所探討。
在今日,人們可以學到經濟上、社會上和枓技發展上的許多不同方法,大學裹教授一切的事物。因此,僅就精神層面而言,那麼多種對佛陀教義的解說,邢麼多的禪修中心,沒有人知道應該接受那個教義,沒有人知道耶個修行法門才是可以遵循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是落入和羯臘摩人一樣的處境。
佛陀於是告訴他們以及我們,不要立即接受或相信任何事情,他告訴我們十個應該注意的基本要點,以免成為他人的知識奴隸,包括成為佛陀本人的知識奴隸。這些。原則使我們知道如何選擇真正可以讓苦(dukkha)止滅的教義,佛陀於《羯臘摩經》中所說的十個範例如下:
1、不因傳說而輕信:不要因為某件事,長久以來經常被提起,就接受或相信。
2、不因傳統而輕信:不要因為某些事情已形成傳統就相信,人們常會模仿他人,並把這個習俗傳承下去。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兔子被樹上落下的果子所驚嚇,因而落荒而逃,其他動物不明究裡,也跟在它後面全速奔逃,它們是如此地驚嚇,以致激起愈多的動物跟在兔子後面狂奔,大部份的動物因此踉蹌跌倒,摔斷了頸子,有的墜落懸崖而死。只因為傳統,模仿他人而做的任何畢缽舍那(智慧禪)的修習,也將導致類似的結果。
3、不因謠言而輕信:不要僅因為消息已經傳遍整個村落,甚至全世界,就加以相信或接受,只有愚人才會輕易接受這樣的「謠言」,因為他們不肯運用自己的智慧。
4、不因經典記載而輕信:不要因某事在經典上有記載,就接受或相信。不要把口傳的記誦教義和經典相混淆,經典易受到人為的操控,能被人類的手所創造、改良和改變,所以我們不可以輕率相信上面的每一個字。我們必須運用自己的分辨能力,以抉擇那些可以用於止滅苦的文字。每個宗教教派都有所宗的經論,這些經論之間又有所差別。
5、不因邏輯推理而輕信:不要因為某事正好符合邏輯推論而相信,這只是用以找出真理的方法學之一,邏輯可能因資料或方法的不正確,而導致錯誤。
6、不因學說推論而輕信:不要僅因某件事基於某一學說觀點而言是正確的就相信。我們把英文”philosophy”譯成「般若」(praj na,出世間智慧〉,印度人可能無法接受這樣的譯法,因為「學說」僅指某一種觀點,並非如「般若」那樣是最高的和絕對的智慧,「學說」只是思想的一個流派,是基於假說或假定所做的推論,如果堆論過程,或假說的選擇不適當,學說可能就不正確。
7、不因符合常識判斷而輕信:不要以為某事正好符合個人的常識判斷,就相信或接受,這樣僅是基於個人思考傾向所做的粗略判斷,我們太喜歡這樣的判斷方式,以致養成習慣。誇大吹噓的哲學家大量使用這種方式,並認為這樣做是聰明的。
8、不因預設成見而輕信:不要因某事與個人預設的觀念或理論相符,就予相信。個人的看法可能是錯誤的,或我們實驗驗證的方法是不正確的,這些都無法導向真理。接受與我們理論相符者,似乎是科學的方法,但事實並不一定如此,因為它的驗證與實驗,可能是不充分的。
9、不因說者外表而輕信:不要因為說者外表看起來可信即予相信,外表和一個人實際的內在知識不一定等同,我們常可發現外表可信的人,說著不正確或愚蠢的事。在今日,我們必須小心電腦,因為輸入資料與操作它們的程式設計師,,可能輸入錯誤的資料,或做不正確的操作,不要這麼地崇拜電腦,如此做就違反了《羯臘摩經》的這個原則。
10、不因師長所言而輕信:不要因為這一位沙門或宗教師是我們的老師就予輕信。佛陀提出此重要一點的目的,無非在說明沒有人應該成為他人知識上的奴隸,甚至包括佛陀本身。佛陀特別強調此點,也有弟子,如舍利弗,堅持這個原則的實踐,他們不在聽聞當下即相信佛陀的話,但經過適當地思惟以及實踐的驗證後,他們就會相信。想想看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其他任何一位宗教師,給予弟子和聽眾這個最高的自由。所以在佛教中,沒有獨斷的體系,沒有未經個人簡擇之權而必須相信的壓力,這是佛教最偉大、最特殊的特質,它使得佛教的修習者不致淪為他人知識的奴隸。
《羯臘摩經》的原則適用於任何一個人、任何地點、任何世紀,以及任一個世界。現在這個世界因通訊技術而縮小,資訊的交換簡易而快速,人們可以從地球上的各個方向和各個角落接收到知識,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不知道去相信什麼,以致落入和羯臘摩人一樣的處境。真實而言,《羯臘摩經》成了他們的皈依之處,請給予此經應有的重視與學習,想想看它是佛陀所給予的最大寶藏,它是給全人類的禮物,只有太過愚痴的人,才無法由佛陀的這個勸言中得到利益。
《羯臘摩經》裹從來沒有提到小孩應該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人,不應該聽從任何人,此經意指小孩,以及任何其他人,應該在了解某事真正的意義,以及實踐可得的利益後,才予聽從或相信。當一個老師教導某事的時候,讓小孩了解教導背後的意義,將使小孩不再頑固不信,對於依然頑固不信者,加一些壓力,使他們再思惟一遍,如果用這樣的標準去訓練小孩,隨著年齡的增長,小孩們會愈來愈理解《羯臘摩經》的原則,到成年時,他們將會自行完成所有的十個項目。
在今天這樣一個科學的時代,我們因《羯臘摩經》的十個原則,符合科學的方法而愉悅地接受,科學的原則和《羯臘摩經》的原則之間,幾乎找不到什麼矛盾之處。即使是第八項,訴說不要因為符合個人預先形成的理論就接受某事,也不和科學的原則有所衝突,真正的科學家強調實驗驗證,而非以個人的概念、意見和推論,作為接受某事為真的準則。基於《羯臘摩經》的這些標準,佛教將符合真正科學的期望與需要。
如果一個人遵循《羯臘摩經》的原則,將擁有獨立的知識和推理能力,用以了解初次聽聞之概念和假定的意義,以及其內在的真理,例如,當一個人聽說貪婪、怨恨和妄想是危險的和罪惡的,他會完全地且立即地理解,因為此人早經由個人的經驗而知道這些事物的相狀,一個人會相信自己甚於講說之人。在其他倩況下也是一樣,當一個人聽聞到描述自己從未見過或所不知事物的言論時,他會先嘗試著去了解它,再決定是否接受此新聽聞的教導或勸言。一個人不應該只因為相信講說者就接受某事,一個人應該給自己一些時間,即使即將死去時也是一樣,《羯臘摩經》護衛我們不成為他人知識上的奴隸,即使其人為最高的覺悟者。
《羯臘摩經》要求我們在信仰之前要有智慧,如果一個人要先有信仰,就讓此信仰由智慧而來,不要由無知而來。八正道亦同:先有了智慧與正見,讓信仰從中生起,那才是唯一的安全方法。我們永遠不應該在聽聞某事時,就立即盲目地相信,更不能因恐懼、賄賂等情事而被強迫相信。
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思惟,隱藏於《羯臘摩經》經裹的利益,此經幫助我們避免會導致劇烈衝突或爭論之拙劣、器量狹小的言談,例如,愚痴地設定一種不可改變的規則,認定所有家庭中的丈夫與妻子,誰必定是主外。,誰必定是主內,其實這是視每個特定的家庭狀況而定的。根據《羯臘摩經》的原則與因緣〈idappaccayata)律,我們只能說誰適合那個角色,決定於每一個別家庭的環境,請不要說片面之語,與違反自然的原則。
現代世界比以前更需以《羯臘摩經》為其基本的運作原則,這個世界,人性的染污快速地交織,世界因更佳的運輸和通訊而縮小,由於正確的自覺、知識和智慧的缺乏,它正朝向叫著自我的毀滅。在染污的力量下,這個世界崇拜物質主義、性欲和奢華,因為它缺乏像《羯臘摩經》那樣的準則,沒有人知道如何做符合此經原則的選擇,因此,這個世界不適於和平,犯罪和其他傷害性的罪惡時刻在增加。且讓我們以《羯臘摩經》為準則,去除所有的這些問題與罪惡。
總之,《羯臘摩經》從不禁止去相信任何事情,它僅是希望我們用獨立的知識和智慧去相信。它從不禁止去聽聞任何事情,只是要求我們聽聞但不使知識和智慧成為奴隸。再者,它幫助我們能夠更敏銳且精準地思惟、考量、檢驗和下決定,所以我們可以在山一般地乾草堆中尋得金針。
請到來吧!《羯臘摩經》,來到世間所有佛教徒和所有人類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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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著《哲言選淺釋》〈書名改為《世法哲言》〉有三則也很值得依循。
十三、
凡事應三思之弗覺,體實而再行之,不可聞言而從,亦不可聽之否虛,三思之下實施無道者,當進而窮根之研,欲覓高天彩虹而遇烏雲之佈,則疑于霞輝之弗成也,是為過失。
古人有「三思而行,再思可矣」之說,實際上,光「三思而行,再思可矣」是不夠的,在三思之後,還要具體去實踐以觀察真實效果,這也就是說,我們絕不可以聽說一件事情就立刻不加思索地去辦,而必須要加以認真思考和實踐,但同時,又不能聽到以後,馬上就輕易地否定,認為虛妄不實,不去予以處理。如果在三思以後覺得沒有道理,並且實際去做,也還沒有行通,這時都不能馬上丟掉,而要進一步去挖根究底。就正如我們想見到高空中的彩虹一樣,如果說走到半虛空中被烏雲所遮障,就認為是上面只有烏雲,沒有彩虹,這就是錯誤,如果繼續努力向上,進入更高一層空間,突破烏雲,彩虹就會出現,所以,做世間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如此。在任何因難之下,都要進而窮根究底,這樣,最後就不會犯過失,就會處理好一切事情,完成好一切事業。
二十六、
人生明達之道,悟于挫折迭起之踐,凡事之解者,必于親身所歷之驗也,無實之聞,聞而無實,故身之所歷親見本來,得以明達之理。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怎樣才能明白一件事物的真理或體悟自我境界的真諦呢?這當中主要的一點,不單是聽來的,也不單是看來的,而除看和聽之外,必須善於在無數次的失敗當中去尋找經驗和教訓,經過實踐的印證和對失敗的內心檢討,然後才能對一切事物有內鑒性的了解,才能得到真理。因此說,必須要親身經歷,自己才能有所體驗。如果只是道聽途說而沒有親自去實踐,那麼所得到的並不是事物的本質。所以,只有我們親身經歷、親眼所見、親自實踐所得來的經驗才是明達之道理,才是真理。
七十七、
認舊知而為理,睹新見乃為邪,是為所知障犯。恆持所知障,必當渡愚痴,怎入聰明耶,更況智慧乎。
凡是把自己已經擁有的舊知識作為唯一正確的道理、作為真理,而不再吸收新的知識、並且把新來的知識、鑒地視為邪見,即以自己的舊知識為標準,將任何新來的、不符合自己已有知識的東西都拒之門外,並打為歪門邪道的人,這種人就犯了所知障,也就是說,他所知道的知識已經成為他學習新知識的障礙。一個人有了所知障以後,必定會渡入愚痴的境界,甚至可以說已經是一個愚痴的人了,而不可能成為一個聰明人,更不可能說他有智慧。因為聰明是指世間的學說,智慧則是指更高一層的一種無為境界的學說。為什麼一個人不應當犯所知障呢?比如一個人聰明得不得了,一生下地就看書,那麼一天讀一本書,假使你活上一百歲,一生也只有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但我們這個世界上,難道只有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嗎?如果除了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以外,還有更多的知識來了,不符合你三萬六千本書本上的知識的,你都打為歪門邪道,難道你己經掌握了真理嗎?其實世界上的知識是無窮無盡的,如果僅憑三萬六千本書的知識便以為認識了宇宙,實在是荒唐可笑的。所以說,任何人都不應該犯所知障,不應該把所已經懂得的知識拿來作為防護的武器,抵禦新來的知識。應該是見到什麼知識都學習,最後為實踐所鑒定,才能得出以前學到的是真理還是現在才見到了真理,只有這樣,人才會聰明,乃至於進入智慧的境界,這是絕對不可更變的真諦。
雖然是親自的驗證、實證的結果。但是也要注意是不是只是中途階段性結果而不是究竟。
因為我們誤解了我們所得到的理論架構,或是我們所得到的只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理論架構。
所以才有未證言證,未悟言悟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