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22 10:57:02扥辣斯
【雜】為什麼助人為快樂之本?
青年守則中,大概以「助人為快樂之本」最為膾炙人口吧!在那個反共復國冷戰後期的年代中,沒有任何一個國小學生不知道這條口號,因為大家的朗朗上口,或許八年級的新世代在學校作文中也會喜歡引用這一句話吧。而助人為快樂之本的經典,就是扶老太太過馬路或公車上讓位與老太太,而那個老太太也不知為什麼一定要白髮挽髻,如果是拿菜籃的歐巴桑,大概就不算老太太了。
但是喊久了,我們就忘了仔細想想,為什麼助人為快樂之本;相反地,就像莫名其妙的中秋節烤肉一般,很集體潛意識地實踐,或任其在個體不作為的時候引發良心不安。
如果說人類是理性的,那他們不應該去幫助那些老弱婦孺。因為以最理性最經濟的自私基因觀點來看的話,別人家的老弱婦孺死光,才能增加我家基因生存的機會。所以我不只應該不去幫助那些陌生的弱勢者,還更應該整天開車在路上主動積極地「淘汰」其他「基因載體」才對啊!
那為什麼我們不僅會主動去幫助弱者,甚至還建制了一套法律系統來制裁那些隨意淘汰他人的殺人魔王?
因為人類根本就不是理性的動物,或人是具有同理的想像的感性動物;也或許因為人類是一種高度理性,或具有一種延遲利益的想像的理性動物。姑且先不論這幾句話中看似矛盾重重的語彙:「理性vs動物」、「理性vs想像」。
同理心是一種特別的情感,也就是在眼見他人(或他物)遭遇某種狀況時,會將自身至於那個狀況中想像。我相信不僅人類具有同理心,其他動物也同樣有此特性,只不過其他動物在成年之後的記憶力不如人類,所以或許斑馬群或野狗群會為失去的同伴悲鳴,但這情緒卻短暫無法引起他們的悲憤意志,反攻敵人。畢竟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下,容易沉溺於感性的個體,將會是下一個遭狼吻或虎爪的「弱勢個體」。感性基因,勢必被天擇律給篩掉。(注意,這裡的「基因」是概念上的,而不是當代生命科學中所指的帶有特定蛋白質結構資訊的核酸鏈。)
而自從人類這個物種發展到文明時代之後,人類在生物界中的天敵就日漸減少,感性能力的發展空間因此展開。文學、音樂、神話、宗教,成為人心的調劑,是人類在社會生活中遇到艱困與悲哀時的重要慰藉來源。也因為人類成為「萬物之靈」,培養與具有感性特質不僅成為可能,更重要地,它也與「人」或「人性」這個概念牽扯在一起。因此要「成為一個人」,便需要開創自己的感性能力,「有血有淚」是相對於「無情無義」的善。因此在外在環境的適宜與社會共識的引導之下,人類極為容易在目睹他人遭遇事件(不論好事或壞事)的同時,流露出豐富的同理想像:如果我也得了樂透頭彩、如果我在那時也被困在紐約世貿大樓上、如果我也順利考上大學、如果我也在九二一大地震中失去了所愛的人、如果我也又老又窮、如果我失明……藉由這些假言命題來發展,我們可以滿足,可以企盼,可以同情,我們可以培育出靈魂中的感性花園。進而成為「人」。
而對較自己為弱勢者的同理想像,為我們帶來了助人—或協助他人排除當前障礙—的責任感。因為我們希望在困乏時有人接濟、在憂傷時有人安慰、在不方便時有人給予方便,因此我們會對引起我們同理遐想的人提供幫助。故在感性的驅動下,我們會身手援助,或輕問是否需要幫忙;這並非來自偉大的利他態度,而是因為害怕自己身處同樣境地時無人援助,所產生的心理反應。
所以,助人的快樂,是來自消除了因同理心而起的想像與焦慮。
雖說如此,最後展現的仍是利他行為。在感性的理想性格方面,慈悲、正義、勇敢、忠誠、無私等(或用負面一點的詞彙:情緒性的)特質,都是自人類有史以來就認同的完美人格理想,卻也都具有與個人利益相扞格的特性。換句話說,在個人層次這是不理性的性格,但是在群體層次中卻具有特殊的意義。
人類在生物界中成為優勢物種的主要原因,除了來自大腦具有高度的記憶功能、上肢靈活得以創造發明之外,人類糾眾而居的群集特性,不僅擴張了貯存人類知識的容量,降低因個體死亡而完全失去這些資訊的風險,更可在實質上提昇群體在生物界中「鬥爭」存活的能力。因此群居為人類帶來文明發展與累積的機會。也由於團體生活,人類生活中必須服膺某些遊戲規則,以團體的永存為主要目標,為團體犧牲個人利益是大愛大善,雖然個體小小內心中並不一定以此為然。
犧牲個人權益以完成群眾利益也是來自想像。首先必須劃界,哪些人是屬於我群,哪些人不屬於我群。其次,必須想像屬於我群的這些人,是與我攸戚相關,是應當永續存在的。再其次,必須理解為了滿足群體的生生不息,所以群眾的利益應當優先於個人的利益。然後,必須認同為了保有群體的利益,個體利益是得以被犧牲的。最後還有一個條件才能達成這樣的實踐,就是必須相信個體利益在被犧牲之後,群體利益必將在可見的將來獲得或保存。這些條件共存下,人類群體中的某些善,才有滋長與發揚的可能。
從理性或經濟角度來看,助人其實就是一種個人利益的損失去換取某種未來的利益(個人或群體的利益)。幫助一個認識的人,或許得以累積將來受他人資助的機會,但若被幫助的一端是陌生人,這個協助的關係亦可以累積類似的資本。那是一種和諧良善的社會氣氛,也是社會的資本,這個互助的資本庫中,人人是助人者,也是受惠者。人人「把愛傳出去」,最後達成的境界是謂大同。但當個人在路上提醒某人東西掉了,或把早餐店裡撿到的巨額現款送警招領,或為暗巷中的喊叫聲焦急報警,是不會去直接立即產生這種利於群體利益的理性想像的。或許這些人的暗中協助仍是來自感性的同理心作祟,但是它所發揮出來的共善,卻成為群體的共有資本,讓群體有更佳的安全保障與存續機會,由此個人的生存與安全才能同樣受到保障。在這樣的安然環境下,人類的感性也才得以有發展的空間,不用擔心回到原始時期中,個體為自己的存活而不得不犧牲感性的空間,鎮日恓恓惶惶。
所以這是一個良性循環:一個助人而利他的社會提供個人安全的環境,安全環境培養個人的感性特質與同理心。所以助人會直接為人帶來快樂的內在感受,並間接建構安適的外在空間。
此間,人開始成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