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4 18:09:24小金老師

小金老師雜記-如果不能就算了,哈哈!

第二封是同一個人寫的,讓人欽佩的是他沒有因為第一次被拒絕就放棄。
內容還是同樣爆笑。

『如果不能就算了,以後妳不要理我,我也不會去和妳說話,不要就算,反正我也知道不可能,他比我好那就去跟他,反正也沒意義了,我走過的路比妳吃的米多,反正我也不會跟妳在一起了。』

這個內容,光是那句「我走過的路比妳吃的米多」就讓我不顧形象的狂笑起來。
又看到同樣的「如果不能就算了」,這實在是。。

是當年的我,也是現在的我的寫照。

原來,骨子裡,過了這幾十年,我一點都沒長大。

後來我經過安雪同意,要了這兩篇情書。

三十四歲的我,和當年十六歲時遇到那個人,還是一樣不懂得處理感情。


(悄悄話) 2010-12-31 11:30:39
老得 2007-06-07 03:32:02

我字超醜的啦=ˇ=~
而且常常忘記字怎麼寫XD
不愛動筆的下場...囧

版主回應
現代人用電腦習慣了,很多字都不會寫。。我自己用手寫時,也需要出現思考的狀況。仔細想想,平時除了簽名以外,好像都沒在寫字了。。 2007-06-07 09:23:10
老得 2007-06-06 00:15:08

是這樣嗎?
沒寫過情書~因為沒對象~
幫人傳信是因為男方是我同學女方是我補習班朋友,結果還被第三者在補習班找出去問說我是不是女方的男朋友...=口=&quot

版主回應
我有幫我大學室友寫過情書,一來我文筆好,二來我字寫得漂亮,後來真的有幫他追上他女友,所以文筆真的很重要耶.. 2007-06-06 23: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