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22:13:36[霖霖]**是我
聽說是 部落格遊戲(?!)//
如下規定:被點名到的人,必須依照規定,回答八個你理想伴侶的條件
提示:
1.必須著名你的伴侶是男或是女。
2.必須點名八個人與你一起玩遊戲並到對方留言版說[恭喜你被點名-擇偶八個件,請到我的網誌觀看遊戲內容!]
3.如果被點名者,已經完成這個遊戲,但又被點到,可不用再Po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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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 口 =" 被點了就打打八"
可是想到點名別人又想不到點那麼多人 所以乾脆不點囉(!!!)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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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男)
1. 要給我很對的感覺
2. 比我高15公分左右或以上 (註:我155 一 O 一 )
3. 長得不能差
4. 人緣不錯
5. 會打扮 不能台
6. 對人好 不會愛說謊
7. 不會斤斤計較 小家子氣
8. 不要太黏 但是讓我知道他關心我
當然這只是希望的條件 現實上我交過的也沒完全符合的
就算是-隨便打打 隨便看看摟
呵!!))